delete后加 limit是个好习惯么
在业务场景要求高的数据库中,对于单条删除和更新操作,在delete和update后面加limit 1绝对是个好习惯。
比如,在删除执行中,第一条就命中了删除行,如果SQL中有limit 1;这时就return了,否则还会执行完全表扫描才return。效率不言而喻。
那么,在日常执行delete时,我们是否需要养成加 limit 的习惯呢?是不是一个好习惯呢?
在日常的SQL编写中,你写delete语句时是否用到过以下SQL?
delete from t where sex = 1 limit 100;
你或许没有用过,在一般场景下,我们对 delete 后是否需要加 limit 的问题很陌生,也不知有多大区别,今天带你来了解一下,记得mark!
写在前面,如果是清空表数据建议直接用truncate,效率上truncate远高于delete,应为truncate不走事务,不会锁表,也不会生产大量日志写入日志文件;truncate table table_name 后立刻释放磁盘空间,并重置auto_increment的值。
delete删除不释放磁盘空间,但后续insert会覆盖在之前删除的数据上。详细了解:
★https://blog.csdn.net/qq_39390545/article/details/107144859
”
下面只讨论delete场景,首先,delete后面是支持limit关键字的,但仅支持单个参数,也就是[limit row_count],用于告知服务器在控制命令被返回到客户端前被删除的行的最大值。
delete limit语法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当需要用到order by排序时,必须order by + limit联用,否则order by 就会被优化器优化掉,被认为无意义。)
delete [low_priority] [quick] [ignore] from tbl_name
[where ...]
[order by ...]
[limit row_count]
加limit的的优点:
以下面的这条SQL为例:
delete from t where sex = 1;
1. 降低写错SQL的代价,就算删错了,比如limit 500,那也就丢了500条数据,并不致命,通过binlog也可以很快恢复数据。
2. 避免了长事务,delete执行时MySQL会将所有涉及的行加写锁和Gap锁(间隙锁),所有DML语句执行相关行会被锁住,如果删除数量大,会直接影响相关业务无法使用。
3. delete数据量大时,不加limit容易把cpu打满,导致越删越慢。
针对上述第二点,前提是sex上加了索引,大家都知道,加锁都是基于索引的,如果sex字段没索引,就会扫描到主键索引上,那么就算sex = 1 的只有一条记录,也会锁表。
对于delete limit 的使用,MySQL大佬丁奇有一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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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删除一个表里面的前 10000 行数据,有以下三种方法可以做到:
第一种,直接执行 delete from T limit 10000; 第二种,在一个连接中循环执行 20 次 delete from T limit 500; 第三种,在 20 个连接中同时执行 delete from T limit 500。
你先考虑一下,再看看几位老铁的回答:
Tony Du:
方案一,事务相对较长,则占用锁的时间较长,会导致其他客户端等待资源时间较长。
方案二,串行化执行,将相对长的事务分成多次相对短的事务,则每次事务占用锁的时间相对较短,其他客户端在等待相应资源的时间也较短。这样的操作,同时也意味着将资源分片使用(每次执行使用不同片段的资源),可以提高并发性。
方案三,人为自己制造锁竞争,加剧并发量。
方案二相对比较好,具体还要结合实际业务场景。
肉山:
不考虑数据表的访问并发量,单纯从这个三个方案来对比的话。
第一个方案,一次占用的锁时间较长,可能会导致其他客户端一直在等待资源。
第二个方案,分成多次占用锁,串行执行,不占有锁的间隙其他客户端可以工作,类似于现在多任务操作系统的时间分片调度,大家分片使用资源,不直接影响使用。
第三个方案,自己制造了锁竞争,加剧并发。
至于选哪一种方案要结合实际场景,综合考虑各个因素吧,比如表的大小,并发量,业务对此表的依赖程度等。
~嗡嗡:
1. 直接delete 10000可能使得执行事务时间过长
2. 效率慢点每次循环都是新的短事务,并且不会锁同一条记录,重复执行DELETE知道影响行为0即可
3. 效率虽高,但容易锁住同一条记录,发生死锁的可能性比较高
怎么删除表的前 10000 行。比较多的朋友都选择了第二种方式,即:在一个连接中循环执行 20 次 delete from T limit 500。确实是这样的,第二种方式是相对较好的。
第一种方式(即:直接执行 delete from T limit 10000)里面,单个语句占用时间长,锁的时间也比较长;而且大事务还会导致主从延迟。
第三种方式(即:在 20 个连接中同时执行 delete from T limit 500),会人为造成锁冲突。
这个例子对我们实践的指导意义就是,在删除数据的时候尽量加 limit。这样不仅可以控制删除数据的条数,让操作更安全,还可以减小加锁的范围。所以,在 delete 后加 limit 是个值得养成的好习惯。
来源:blog.csdn.net/qq_39390545/article/details/10751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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