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湖南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343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第十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东湖
第十二条 基本情况: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隶属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主管主办,是湖南省示范性、卓越高职院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世界杂交水稻之父、“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是学院名誉院长。
学院具有117年办学历史,前身可追溯至始创于1903年的“湖南私立修业学堂”,开国领袖毛泽东、民主革命先驱黄兴、教育家徐特立等曾在学校任教,培养了革命先烈毛泽覃、国家领导人王首道、“国歌之父”田汉等一大批革命志士和国家栋梁之才,以及活跃在当今社会各条战线的优秀精英和领军人物。学院历经百年风霜,经战乱而不散、沐风雨而弥坚、遇改革而强盛,具有光荣革命传统,以题为《为时养器的百年学府》载入《湖南名校名师录》。
良好的办学条件: 学院有东湖、马坡岭2个校区,1个产学研示范场和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超级杂交水稻生产示范与人才培养基地,占地面积2470亩。设有7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以及3个对外开展社会培训、国际交流、创新创业的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构建了现代种植、现代畜牧、智能农业装备、农村经营管理和农业信息服务5大特色专业群,现有41个专业覆盖现代农业生产与服务全领域。与东帝汶纳塔波纳职业学院、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等签订协议,4个专业大类共8个专业开展学分互认国际合作办学。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年均继续教育培训约8000人次。教学和生活服务设备设施完备,有图书馆2座,带400米标准跑道的足球运动场2个,建筑面积8500平米的大型体育馆1个,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场地30多个,各类实验实训场所117个,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企共建有7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4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有我国高职院校唯一、南方最先进动物疫病诊断中心,建有农业农村部肉用种山羊性能测定检测中心、玉米原原种繁育基地和藤本植物良种繁育基地等引领农业产业技术研发的支撑平台,具有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全国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和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湖南培训基地、湖南省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基地、省“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资质。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044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199人,全国职业教育教学名师6人,湖南省新时期21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3人,省级专业教学团队4个,聘任印遇龙院士等专业群领军人才3名、教学名师5名、技能大师7名,“双师型”教师90%以上。近五年来,立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和示范性职教集团5个,国家“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5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双一流”专业群3个,省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自科基金等国家重点课题5项、省级课题57项。在全国率先开办休闲农业专业,开发全国首套休闲农业教材,入选国家规划教材12本。在全国率先开展藤本植物研究与应用,攻克“地球癌症”,建有全国规模最大、收集藤本植物种质资源最多种质资源圃。教师教学比武获省级以上奖励17项。学生技能作品获国家级奖励11项,技能大赛获国家级奖励21项、省级奖励70项,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级奖励8项、省级奖励50项。
丰硕的办学成果: 学院是中国现代农业装备职教集团、中国现代宠物职教联合体、湖南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牵头组建单位,湖南现代农业职教集团入选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先后获授权成立了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湖南培训基地、湖南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先后获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示范性技能鉴定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团学改革示范单位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等国家级荣誉40余项,获省卓越高职学院、文明标兵单位和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50余项。《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湖南日报》等国内主流媒体广为报道学校办学特色优势。我院在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发布的《2017-2018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全国1386所院校中排名第75位,湖南省排名第3位。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合规性评价被省教育厅评为A等(优秀),3个典型案例入选省高职教育质量年报。教学管理全省前10强,服务贡献、教学资源20强。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是解放军直招士官定点院校,直招士官应征入伍人数居全省高校第一。与隆平高科、新五丰、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层次校企合作关系,合作企业接受定岗实习学生、毕业生就业人数均在2000人以上,占毕业生就业数60%以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均在95%以上,高出全国高职院校14.5个百分点,高出全省高职院校6.19个百分点。麦可思毕业生跟踪调查结果显示,就业指导服务满意度、就业现状满意度、教学满意度、学生工作满意度和生活服务满意度等指标,均高于全国示范性院校平均水平。
活跃的校园文化: 学院现有学生社团43个,学生室内活动中心8个,还有新建的可容纳500人的多功能活动厅。每年举办“生机青年”校园文化艺术节,包含科技文化、艺术文化、社团文化、体育文化、公益文化、传统文化、饮食文化、寝室文化、廉洁文化等九类精品节,丰富了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实践,为学生增长才干,施展才华、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发展搭建了广阔舞台。入选全国“第二课堂成绩单”示范基地,是湖南省职业院校文化建设强校、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二级院系,先后获省“三农杯”球类运动会篮球赛和气排球赛冠军、省大学生足球锦标赛女子足球冠军等多项荣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2020年面向多省招生。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第十九条 执行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免试入学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最高额每年3000元;单项奖学金最高额每年800元。
直招士官,可获得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可获得国家资助。
对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国家和学院给予资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对按我院要求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证的学生,负责推荐就业。
我院面向全省多个省招生,与湖南农大等本科学校建立了“专升本”合作关系,优秀毕业生可以“专升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来我院深造学习。
学院扎根于深厚的文化底蕴之上,遵循“为时养器,器为时用”办学宗旨,励练“务本崇实,修德精业”校训,办学特色和示范作用日益凸现,正朝着“中国特色、世界水平”办学目标稳步迈进!
第二十四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hnbemc.com
联系电话:0731-84615653、84615617、84637258
传 真:0731-84163577
邮箱地址:hnswjdzyzs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生物机电职院招生就业处东湖
邮 编:410127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