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汉南区)
地名由来:因地处汉阳之南而得名。
纱帽江滩公园
2023年2月,经开区(汉南区)被命名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
2022年7月,经开区(汉南区)入选2022赛迪百强区,排名第81。
2021年12月,2021年中国工业百强区名单出炉,经开区(汉南区)位列第11位。
2021年8月,经开区(汉南区)上榜2021中国高质量发展百强区(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市辖区),位列第28位。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经开区(汉南区)人口数量为14.51万人,位列武汉市各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3位,位列湖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98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408位。
2020年12月,经开区(汉南区)上榜2020年全国新城区综合竞争力百强,排名第14。
汉南区区位优势明显从地理上看,黄金水道——长江穿境而过,有全年不冻港口——纱帽港,港区岸线4250米,枯水季节水深10——12米,2500吨货轮可直航长江上、中、下游及海外。良好的水运条件能解决企业某些特定的设备及产品的运输问题。陆路更处全国公路交通枢纽中心,京珠、沪蓉高速公路距区政府5公里处交汇,国家“十五”期间计划兴建的福乌高速公路也将交汇于此。汉南地处武汉市三环线附近,距武汉机场48Km,距武汉港38Km,距汉口火车站35Km,可谓“身处都市外,一步到城中”。区内在册通车里程183.35公里,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有二级公路35.55公里,三级公路48.58公里,三级碎石路23.5公路公里,四级油路11.57公里,四级碎石23.1公里,等外公路41.05公路,全区公路密度为46公里/百平方公里。根据市政府规划,武汉至洪湖的高速公路正在筹建,穿越该区境内23公里。
自然资源
汉南土地资源丰富,土地总面积430614亩,耕地15969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7.09%,(旱地11735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3.49%),水田42343亩,养殖水面31547亩,果用瓜面积23159亩,果园6976亩,林地17670亩。汉南区位于长江、通顺河之间,境内河湖交错,水资源丰富,长江流经汉南地段50.25公里,通顺河系汉水支流,流经汉南地段44.933公里。蚂蚁河系我区境内最大的一条天然河流,西起东城垸十八家,经东城垸农场、邓南镇、纱帽街至开发区蚂蚁闸,主河道长27.4公里。包括支流总长60.9公里,贯通丁字河、解放河、幸福河、乌金河、协子河等支流8条。湖泊14个,主要有鬼神潭(1088亩),桂子湖(256.67亩)、前栏湖(313.39亩)、杀牛海(261.46亩)、弯湖(192.29亩)。
历史沿革:
境内远古时期属荆州。
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
秦灭楚后属南郡。
西汉(前202一187)属荆州牧江夏郡沙羡县。
东汉献帝二十四年(213)后属魏江夏郡石阳县。
魏黄初二年(221)后属露州江夏郡石阳县。
西晋太康元年(280)后属荆州江夏部曲阳县。
西晋永兴二年(305)后属荆州江夏郡沌阳县。
东晋建武元年(317)后属荆州江夏郡汝南县。
南北朝孝建元年(454)后属郢州江夏郡沌阳县。
隋开皇元年(581)后属郢州沔阳郡沌阳县。
隋开皇九年(589)后属沔州沌阳县。
隋大业二年(606)后属沔阳郡汉阳县。
唐武德元年(618)后属沔州汉阳县。
唐贞观元年(627)后属淮南道沔州汉阳县。
唐天宝二年(743)后属江南西道汉阳县。
唐乾元元年(758)后属沔州汉阳县。
唐天复二年(902)后属武青军汉阳县。
五代后唐天成二年(927)后属汉阳郡汉阳县。
后周显德(柴荣)四年(957)后属汉阳军汉阳县。
宋代淳化四年(993)后属荆湖北路汉阳县。
元代至元十一年(1274)后属湖北宣慰使汉阳军汉阳县。
明代洪武元年(1368)后属湖广布政司汉阳府汉阳县。
明代洪武九年(1376)后属湖广布政司武昌府汉阳县。
清代,境内属湖北布政司汉阳府汉阳县。
中华民国初年(1911),废汉阳府,置湖北江汉道、政府建道,境内属湖北江汉道汉阳县。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废道设行政督察区,境内属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蒲圻专员公署(区署咸宁),为汉阳县。
1949年5月前,境内解放,隶属沔阳专署汉阳县。
1951年3月,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新滩乡第五区和第六区。
1954年6月,第五区(新滩乡)和第六区(新滩乡)合并,建立新滩区。
1956年5月,新滩区机关从新滩口迁至邓家口。
同年12月新滩区改称邓南区,仍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1957年10月,孝感地区在邓南区所辖东城垸围堤垦荒,建立东城垸农场管理处,下辖东荆农场和南丰农场,直隶湖北省农垦局考感专署。
1958年9月,邓南区改成卫星人民公社,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同年10月,东荆农场和南丰农场合并成立东城垸农场。
1958年11月,国营东城垸农场与卫星人民公社合并为东南人民公社,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1959年5月,撤消东南人民公社,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设立邓南人民公社,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1961年4月,撤销邓南人民公社,恢复区级建制,改称邓南区。
1966年9月,东西湖农场管理局围垦汉南垸,建立汉南农场。
1984年1月19日,《关于武汉市设立汉南区的批复》鄂政函〔1984〕6号,设立武汉市汉南区,辖大咀、陡埠、邓南、水洪四个公社和乌金、东城垸、银莲湖、汉南四个国营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