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乡
地名由来:境内大平山曾遍布翠竹,人民政府驻于大平山,故名。
"地处县境南部偏东,总面积31平方公里,辖8个村民委员会,141个村民小组。土地面积31.02平方公里,耕地10500亩。2001年末总人口13184人,人口出生率1.316%,人口自然增长率0.767%。主产水稻、大豆、花生。境内的花果苗圃闻名县内外。
近年来,该乡推广优质稻2500亩,种植烤烟400亩,产优质烟叶800担。兴修水利,移动土石方1.5万立方,修复山塘水坝、水库16处,改善耕地灌溉面积1500余亩。全乡组织通程控电话和有线电视,电话用户达680户,有线电视用户达512户。大力疏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引导农民兴办大米加工厂4个,大米销往广东各地。全乡社会治安实现“四无”,民事纠纷逐年下降。楠木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调解委员会”光荣称号。
历史沿革:
1957年前,属路南县。
1958年,宜良县与路南县合并,境域为竹山公社。
1963年,路南县分出,竹山区划属宜良。
1970年,竹山区改为竹山公社。
1983年,竹山公社改为竹山区。
1987年,竹山区改为竹山乡。
2009年,由竹山乡改为竹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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