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2002年18号)
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民发〔2001〕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现行的国家机关(含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后,由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规定,是参照传统的军人抚恤办法逐步沿袭下来的,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切实保证国家抚恤政策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含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发放,发放标准和计算办法仍按民政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列“抚恤金”科目。
二、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即由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放。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评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2002年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2002年22号)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发〔200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为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经研究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31号)
民政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03〕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调整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2年1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
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02〕3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请示》(冀政〔2000〕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编后的《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至2010年)》(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2002年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
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78号),鼓励社会公益类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18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法〔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行政审批管理,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2002年35号)
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00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0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通知 证监会 上市公司检查办法(2002年6号)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通知
证监发〔2001〕46号
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动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上市公司检查办法》发布施行。p>1996年12月2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检查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我会将据以对上市公司进行检查。
证 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