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决定

联合创作 · 2004-06-29 00:0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决定

(2004年6月21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2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发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4项行政许可收费,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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