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本科、专科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2:22

一、学校简介

青岛电影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影视艺术特色高等学校,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金沙滩畔,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影视类本科高校,前身为2010年创办的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1年开始招生,2021年5月完成转设并更名为青岛电影学院,由青岛市直大型国有企业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举办。

学校致力于影视前沿科技研究和影视产业优秀人才培养,建校十余年来,形成了独特的人才培养理念、完善的学科专业体系、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质的教学质量、扎实的科研实力以及强大的影视教育和产业资源,奠定了影视专业教育的基础,办学成果显著,社会声誉良好,获得“十大特色独立学院”荣誉称号,获评6星中国顶尖应用型大学,位列校友会2022、2023年中国艺术类最好民办大学第一名。

学校形成了应用型电影全学科专业体系,设有文学系、导演系、表演系、摄影艺术与技术系、录音艺术与技术系、视觉艺术系、动漫艺术系、传媒管理系和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9个教学机构,以及产教融合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影视创作与制作中心、图书馆、国际教育与继续教育学院4个教辅机构,共有31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影视艺术为主,涵盖艺术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工学等5大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搭建了影视艺术领域高水平教师队伍,系主任及学科专业带头人均由曾在北京电影学院及电影行业工作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创作经历的教授担任,专业主干课程和实践教学由影视教育行业资深教授和学历高、观念新、技能强的中青年教师亲临主讲,另有众多影视艺术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任学校客座教授,在校举办大师课。

学校配置了国内国际一流的教学科研设备,投资近两亿元配置了用于偶动画拍摄的迪生MOCO顶尖运动轨道拍摄系统、学生观影的比利时国际知名巴可电影放映机、教学和学生实践的国内顶级大疆无人机、业内知名的德国特图利(Dedolight)电影灯光器材、美国欧特克(Autodesk)公司旗下电影后期全流程剪辑、特效合成和调色的软硬件等影视艺术类先进设施设备。

学校建立了激励学生创作的良好机制,通过激发创意、鼓励创作、支持创新、扶持创业,鼓励学生不断创作、创新,每年投入200余万元资助学生拍摄毕业联合作业,截至目前,学生联合创作完成300余部影像作品,斩获国内外数百个大奖,多个作品在国际舞台崭露头角,荣获美国洛杉矶短片电影节最佳导演奖、纽约独立电影最佳短片奖,入围戛纳国际电影节短片角单元,获得国内外专家学者高度赞誉。

学校实现了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的产教深度融合,依托举办方海发集团体系下全球投资规模最大的东方影都影视拍摄基地、5G 高新视频产业园以及 VR 产业园等基地,联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影视行业主管部门及优秀影视企业,建立了东方影都影视文化产教融合基地、东方影都虚拟影像产业学院等产学研用协同育人平台,通过“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的“四链贯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和“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学校拓展了国际交流合作和继续教育,举办了涵盖专起本和高起本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资格证书考试辅导、考前辅导、研学等业务和影视、传媒行业高端培训和脱产进修班,开设了韩国国际本科项目、英联邦国际本科项目雅思班等特色课程,与美国纽约电影学院、英国创意艺术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爱丁堡龙比亚大学、俄罗斯莫斯科电影学院等十几个国家、地区多所知名大学开展“3+1”“3+2”本硕连读、博士联合培养等多类型教育合作培养项目,目前正在全力申办全日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努力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影视艺术人才。

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和文艺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山东省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和青岛市“世界电影之都”建设要求,主动对接国家影视产业发展需要,充分整合国内外影视文化资源,着力建设国内一流的产教一体影视艺术类人才教育与输出高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影视艺术类应用型专业人才,为打造青岛“世界电影之都”、完善山东省影视产业链布局、促进我国影视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服务,为我国全面建成电影强国贡献力量。

二、2024年本科、专科招生专业及学费

三、报考条件 我校招生人数待上级批准后,将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我校招生是分省分专业计划。详情请随时关注学校官网、官微招生信息。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具体专业要求依据“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24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使用成绩情况说明

1.根据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承认并使用相关专业的各省统考(联考)成绩;详见我校公布的《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

2.专科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成绩,详见我校公布的《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

3.加强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差异显著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涉嫌犯罪的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文化考试

报考青岛电影学院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分规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相应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普通类招生。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动漫设计、影视制片管理等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相应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山东省及其他艺术统考批为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择优录取。

(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影视技术、广告学、电影制作、虚拟现实技术、电影学、网络与新媒体、知识产权、文化产业管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专业,按各省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例如: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等)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4.考生如对录取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六、毕业证书及就业

(一)我校为全日制本科大学,学生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者,可获得毕业证书;本科层次的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并达到学校授予学位的相关要求,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二)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就业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七、其它

(一)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二)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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