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宁德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宁德市统计局
宁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MID YEAR SUMMAR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及《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宁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宁政〔2020〕1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高质量圆满完成了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01
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314678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2199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24793人,增长11.51%,年平均增长率为1.10%。
02
户别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098434户,集体户43875户,家庭户人口为2990509人,集体户人口为15628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人减少0.27人。
03
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41801人,占52.17%;女性人口为1504988人,占47.83%。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0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降低0.62。
04
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649501人,占20.64%;15-59岁人口为1919606人,占61.00%;60岁及以上人口为577682人,占18.3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9525人,占12.70%。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9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降低10.0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0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48个百分点。
05
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944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88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440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76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247人上升为983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273人上升为1299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777人下降为2810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068人下降为36154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8.83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28年提高0.55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417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7]由3.06%下降为2.67%,降低0.39个百分点。

06
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19132人,占60.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27657人,占39.0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66698人,乡村人口减少24190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07个百分点。
07
流动人口[9]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0]为110880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1]人口为155944人,流动人口为95285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86037人,增长78.0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30469人,增长5.12倍;流动人口增加355568人,增长59.53%。

08
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中,沿海县(市、区)[12]2262687人,占71.90%,山区县[13]884102人,占28.1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沿海县(市、区)人口增加279077人,增长14.07%,山区县人口增加45716人,增长5.4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680984人,16-59岁人口为1888123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12]沿海县(市、区)包括蕉城区(含东侨)、福安市、福鼎市及霞浦县。

[13]山区县包括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及柘荣县。

时光轴

RA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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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宁德市统计局 宁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MID YEAR SUMMAR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及《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宁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宁政〔2020〕1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高质量圆满完成了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RAG-ES2024-09-10
01 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314678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2199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24793人,增长11.51%,年平均增长率为1.10%。 RAG-ES2024-09-10
02 户别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098434户,集体户43875户,家庭户人口为2990509人,集体户人口为15628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人减少0.27人。 RAG-ES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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