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联合创作 · 2024-08-15 09:50

哈尔滨工程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学校是全国首批“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是我国船舶工业、海军装备、海洋开发、核能应用(简称“三海一核”)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荣获船海领域国家级突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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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3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除未参评新专业外,100%专业进入教育部“双万计划”。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全国高校排名第一(A+),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全国排名前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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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高,“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教育质量百优榜位居第36位。升学率高,2022年,本科升学率达57.6%。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单位,毕业生就业去向好、就业质量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中国大学本科生毕业质量排名位列第34位。学校致力于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高水平科学研究,年科研经费超过20亿元,教师人均科研经费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类项目570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30余项,一系列关键技术支撑了蛟龙号、奋斗者号、华龙一号等国之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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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以精英教育为目标,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打造一流的工程师、行业领军人才和科学家。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3万多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中包括200多名共和国的将军、部长、省长、院士,2000多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技术领军和高级管理人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特点和招生需求,学校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

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内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

学校预留不少于年度招生总量2%的理工类招生计划用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在实行文理分科的省(区、市)只招收理科生,在实行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必选物理。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实际报名情况及往年录取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报名条件

报名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

4月25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相关流程。

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

1.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原件(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经考生所在中学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传至报名系统中“申请表”位置。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学校附加要求”位置。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全部材料务必完整清晰,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审核及录取办法

1.学校将结合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学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公示情况,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具备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学生名单。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2.公示合格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生源地相应批次(具体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报考我校。学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并根据学校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考生分配专业。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区、市)及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程序、资格名单和录取办法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并接受申诉,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其他

1.考生本人应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3.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1号楼503室

邮 编: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传 真:0451-82533070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eu.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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