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明光市《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2020〕6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重要论述,以及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和滁州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市、乡、村三级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和2486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艰苦奋战、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了普查准备、宣传动员、摸底登记、比对复查、编码抽查等各环节工作,全面查清了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普查结果反映了明光人口现状。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4856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47105人,下降8.84%,10年平均增长率为-0.92%。常住人口数量下降主要是受劳动年龄阶段外出务工人口增多,以及寻求更好的医疗、教育、就业服务等迁移人口增加因素的影响。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84180户,集体户2223户,家庭户人口为476785人,集体户人口为88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4人。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受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住房条件改善以及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244954人,占50.44%;女性人口240673人,占49.5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33提高到101.78。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4042人,占17.31%;15-59岁人口为292425人,占60.2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9160人,占22.4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906人,占17.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7.0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40个百分点。老龄人口比重上升,表明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面临较大的人口均衡发展压力。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08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90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7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258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38人上升为928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916人上升为191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232人下降为3598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994人下降为2524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67年提高至9.42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86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9461人,文盲率由8.70%下降为3.47%,降低5.23个百分点。
受教育状况大幅改善,这表明我市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成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69573人,占55.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6054人,占44.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5250人,乡村人口减少11235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7.16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市加快实施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稳步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七、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1688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75257人,增长180.80%。流动人口增加表明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迁移流动创造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人口状况是我市最基本、最重要的市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获得了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大量宝贵信息资源,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滁州市人普办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普查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开发应用工作,后续将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和共享普查成果,联合高校专家、相关部门加强人口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普查数据的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明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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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明光市《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2020〕6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重要论述,以及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和滁州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市、乡、村三级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和2486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艰苦奋战、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了普查准备、宣传动员、摸底登记、比对复查、编码抽查等各环节工作,全面查清了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普查结果反映了明光人口现状。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4856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47105人,下降8.84%,10年平均增长率为-0.92%。常住人口数量下降主要是受劳动年龄阶段外出务工人口增多,以及寻求更好的医疗、教育、就业服务等迁移人口增加因素的影响。 | RAG-ES | 2024-09-11 |
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184180户,集体户2223户,家庭户人口为476785人,集体户人口为88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4人。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受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住房条件改善以及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三、人口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244954人,占50.44%;女性人口240673人,占49.5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33提高到101.78。四、人口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4042人,占17.31%;15-59岁人口为292425人,占60.2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9160人,占22.4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906人,占17.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7.0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40个百分点。老龄人口比重上升,表明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面临较大的人口均衡发展压力。 | RAG-ES | 2024-09-11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08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90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7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258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38人上升为928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916人上升为191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232人下降为3598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994人下降为2524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67年提高至9.42年。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86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9461人,文盲率由8.70%下降为3.47%,降低5.23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