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俄国领事馆旧址
营口俄国领事馆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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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营口俄国领事馆旧址位于营口市站前区八田地街,在营口市高中院内的西北角。
以中国战败而告终,清王朝腐败无能彻底暴露无遗。战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到中国“租界”港湾,划分“势力范围”,办厂开矿,大量输入资本和货物。营口同样也在他们的“目标”之中。 1900年,轰轰烈烈的在东北地区开展较普遍,是反瓜分斗争的最高峰,给帝国主义以沉重打击。义和团坚持抗俄反对清朝投降,使清朝统治者十分头疼,更使沙俄恐慌,于是,沙俄借助剿灭义和团之机,于1900年占领营口,设立民政厅,用道台衙门的建筑材料和拆毁兵营200多间的建筑材料修造民政厅。建筑面积近700平方米,高9.5米,为“人”字架铁瓦顶。整体建筑为砖石木架结构,典型的欧式单层建筑风格,在建筑的北端建有穹隆顶式二层阁楼,西侧设有拱形门,青砖砌筑,结实耐用,至今保存完好。
俄国领事馆(原民政厅)旧址是风格,有一个帐篷顶,还有一个的楼亭,组合自由活泼,略有玩具式教堂的意蕴,表现出世俗的欢乐;从铸铁雨蓬挂落和栏杆图案,可以看出的影响。据《营口县志》记载:清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设立自置馆舍,在之南,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停止俄国领事馆待遇,遂将该馆撤消。斯·维·史克威曾任该馆领事。
保护
1990年营口市人民政府公布营口俄国领事馆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03]12号)公布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国务院(国发[2013]13号)公布营口俄国领事馆旧址为。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04]34号)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建筑物外墙基外东5米,南8米,西3米,北6米以内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15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Ⅱ类建设控制地带外30米以内为Ⅲ类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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