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百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百色市统计局
百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尽心尽力,克难攻坚,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百色市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3]为357150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6675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4747人,增长3.02%,年平均增长率为0.30%。
全市共有12个县(市、区),各县(市、区)人口分布如下: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1161311户,集体户36622户,家庭户人口为3357545人,集体户人口为21396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8人减少0.59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88273人,占16.4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983232人,占83.53%,其中壮族人口为2676720人,占74.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9860人,增长13.4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4887人,增长1.18%,其中壮族人口增加8706人,增长0.33%。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26662人,占51.15%;女性人口为1744843人,占48.8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79 相比下降1.10。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798115人,占22.35%;15-59岁人口为2171649人,占60.80%;60岁及以上人口为601741人,占16.8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42548人,占12.3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9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3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03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019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464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501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13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83人上升为868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619人上升为1021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621人上升为3346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9245人下降为33357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87年提高至8.65年。
八、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916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651人,文盲率[8]由6.05%下降为5.58%,下降0.47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51425人,占43.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20080人,占56.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29171人,乡村人口减少524424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16.84个百分点。
十、流动人口[10]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为82143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2]人口为276649人,流动人口为544786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5680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86549人,增长1.45倍;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94893人,增长2.38倍;流动人口增加291656人,增长1.15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852119人,16-59岁人口为2117645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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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百色市统计局百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尽心尽力,克难攻坚,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百色市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全市常住人口[3]为357150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6675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4747人,增长3.02%,年平均增长率为0.30%。 | RAG-ES | 2024-09-10 |
全市共有12个县(市、区),各县(市、区)人口分布如下: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5]1161311户,集体户36622户,家庭户人口为3357545人,集体户人口为21396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8人减少0.59人。 | RAG-ES | 2024-09-10 |
三、民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88273人,占16.4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983232人,占83.53%,其中壮族人口为2676720人,占74.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9860人,增长13.4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4887人,增长1.18%,其中壮族人口增加8706人,增长0.33%。四、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26662人,占51.15%;女性人口为1744843人,占48.8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79 相比下降1.10。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