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0年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
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税收管理,现就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委托境外企业在境外销售其位于我国境内房地产的,应按境外企业向购房人销售的价格,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销售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上述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应提供完整、有效的凭证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费用列支。但实际列支的数额,不得超过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0%。
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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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咨询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1年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咨询业务的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境外会计公司、审计公司、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以下统称境外咨询企业)来华从事税务、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各项业务(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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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分别适用《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在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过程中陆续反映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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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2001年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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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通知 外经贸部、工商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2000年7号)
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通知
〔1999〕外经贸法发第3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行为,保护企业投资者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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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通知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2000年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
复议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1999〕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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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2000年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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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
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完善金融业营业税政策,加强对金融业营业税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汇转贷业务征收营业税时的具体操作问题
(一)各银行(不包括中国银行)总行统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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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0年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最近,部分储蓄机构反映:在今年12月20日对活期储蓄存款结息时,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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