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来电会员过期未提醒,用户按非会员价结算引争议

2025-02-15 17:02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特来电充电服务时,因包年会员过期未收到提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即插即充功能,被按照非会员价格结算,导致费用支出增加。消费者认为,特来电未能履行提醒义务,给用户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特来电应当退还差价,并改进会员过期提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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