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高州市统计局 高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高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茂名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高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高州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1328657 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88724 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9933 人,增长3.10 %,年平均增长率为 0.31%。 全市共有家庭户395481户,集体户 14159户,家庭户人口为1215912 人,集体户人口为 1127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 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4人减少0.33人。
二、镇街人口
分镇街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镇(街道)、农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上升的有10个,比重下降的有21个。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692999 人,占 52.16%;女性人口为 635658 人,占 47.8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9.18下降为 109.02。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 岁人口为 345654 人,占 26.02 %;15-59 岁人口为 732090 人,占 55.10 %;60 岁及以上人口为250913 人,占 18.88 %,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181901 人,占 13.69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 岁人口的比重提高 1.14 个百分点,15-59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5.23 个百分点,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 4.18 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 2.93 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89571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0629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70724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382498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4247 人上升为 674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13895 人上升为 15527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8963 人下降为 35429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30000 人下降为 28788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7]由 8.76 年提高至 9.24 年。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406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3115 人,文盲率[8]由 3.22 %下降为 2.14 %,下降 1.08 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490301 人,占36.90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838356 人,占 63.10%。与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137698 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 9.58 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 31 个镇(街道)、农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 31 个镇(街道)、农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6]指镇(街道)、农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 年,初中=9 年,高中=12 年,大专及以上=16 年。[8]文盲率是指市内 31 个镇(街道)、农场常住人口中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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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统计局 高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高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茂名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高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高州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1328657 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88724 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9933 人,增长3.10 %,年平均增长率为 0.31%。 全市共有家庭户395481户,集体户 14159户,家庭户人口为1215912 人,集体户人口为 1127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 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4人减少0.33人。 | RAG-ES | 2024-09-12 |
二、镇街人口分镇街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镇(街道)、农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上升的有10个,比重下降的有21个。 | RAG-ES | 2024-09-12 |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692999 人,占 52.16%;女性人口为 635658 人,占 47.8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9.18下降为 109.02。 | RAG-ES |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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