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遗址

野店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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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邹城市的历史悠久。有史记载,西周初年曾封额项之后人曹侠于此,建立郏国,战国时鲁穆公改郏为邹后虽几经变化,但时至今日依然以邹城市为名。
野店遗址的内涵为大汶口文化与龙山文化等新石器时代遗存,是昊夷族部落繁衍生息的密集区。囊括并展现了大汶口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并且下延到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双叠层。野店遗址的大汶口文化的绝对年代经放射性同位素碳十四测定,在距今6170—4640年之间,大约延续了1500年左右。不仅跨度时间长,而且突出反映了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后的墓葬贫富不均、大小不等的社会分化,以晚期出现了原始木椁、富贵大墓和成年男女合葬墓。标志着国家诞生之前的准备阶段——私有制的形成,阶级的出现,父权制的确立。因此是一处探索山东地区原始文化诸关系的重要遗址之一。

遗址特点

房基有圆形、方形两种,房基由外圈、内圈和柱洞圈等组成。陶窑基本结构包括有长筒状横卧火膛,火膛与窑室之间有垂直火道,窑室在火膛的后上方等特点。属于大汶口文化的89座墓葬是野店遗址发掘的主要收获,墓葬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大多有木质葬具,方向以东西向为主,葬式以单人仰身直肢葬为主。墓内随葬品包括有石、骨、角、陶等质料;陶器有觚形杯、鼎、豆、盆、盘、鬶、盉、器座、漏器、壶、背壶、罐、尊、碗、钵、瓶、缸及杯等,常见彩陶纹样有云雷纹、涡旋纹、八角星纹、圆圈纹及斜栅纹等。
房址有方形、圆形两种形式,均为半地穴式建筑,证明当时原始先民已过上稳定的定居生活。大汶口文化墓葬是野店发掘的主要收获。
墓呈长方形土坑竖穴,有二层台,且多有葬具。葬具多用原木构成。葬式多单人仰身直肢,成年男女合葬墓10座,均按男左女右安放。儿童墓3座,用残破陶器覆盖户体,是会棺葬的一种原始形式。头向一般朝东,个别向北。依墓葬规模,分为:小型墓34座,长1.8米,宽0.7米以下,随葬器物10件左右;中型墓,长1.8米—3米,宽0.7米—2米,随葬品差别较大,少的仅一二件,多的达50件;大型墓长3米以上,宽2米以上,随葬品普遍丰富,一般50—80件不等。
随葬品的种类与随葬品放置部位基本上同于大汶口墓地。全部墓葬分五期,第一期规模狭小,无葬具,随葬品甚少,不见石质工具或装饰品,属大汶口文化早期偏晚阶段,为母系氏族末期。第二至第四期属大汶口文化中期阶段。第二期已有简单的葬具,随葬品略有增加,出现石质工具和装饰品;第三期随葬品普遍增多,石质工具比例增大,有的用猪随葬,出现成年男女合葬墓;第四期墓葬规模明显增大,出现二层台和原始木享,随葬品数量大增,普遍用猪随葬,男女合葬墓比例增大,已进入父系氏族阶段。第五期属于大汶口文化晚期阶段,墓葬规模不一,随葬品数量相差悬殊,大墓中出现棺享,男女合葬比例减少。全部墓葬还存在着按贫富分区埋葬的情况,标志着氏族内部的贫富分化日趋明显。

文物遗存

综述

野店遗址出土文物1000余件。主要有石斧、石锛、石铲、石纺轮、石凿等生产工具;陶鼎、鬶、甗、豆、壶、罐、觚、骨针、骨锥、蚌刀等生活用具;还有玉簪、玉环、玉璜、绿松石耳坠、獐牙鱼骨项链等装饰品。
野店遗址发掘出的两座残陶窑中的一号窑,其基本结构有长筒状横卧火膛,又在火膛与窑室之间有垂直火道,形成窑室在火膛的后上方等特点。它便具备了横穴窑和竖穴窑两者的基本特征。

代表文物

陶鬹
陶鬹作为一种古代陶制炊器,在黄河下游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中,也是一种具有文化特征、典型器物代表的日常生活用具之一。通高15cm,宽10.4cm,裆高3.5cm。

保护措施

2013年5月,野店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为
2021年10月,野店遗址入选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物局)主办,山东省考古学会承办的“山东百年百项重要考古发现”。

研究价值

野店遗址的大汶口文化绝对年代为距今6170~4640年之间。在遗址中发现了大汶口文化与龙山文化相叠的地层,为确立大汶口文化发展序列提供了地层依据,为系统地研究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探讨新石器时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等增添了大量科学翔实的资料。

旅游信息

交通路线

19路/1901路 → J965路 → 邹城2路
3701路 → 53路 → J965路 → 邹城2路

地理位置

野店遗址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峄山镇野店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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