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3:42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209 国道与天星西路交汇处。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37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怀化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39年,是杂交水稻发源地、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首批本科试点高校、湖南省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湖南省文明高校。著名科学家、“共和国勋章” 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在校工作和生活37年,曾长期担任名誉院长。学校现有9个学院(部),开办32个大专专业和1个本科专业,学生规模1.1万余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贵州、云南、河南、河北等省份招生。在各省的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相关事项,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学院

专业

学制

学费

(元/年)

农学园艺学院

现代农业技术

三年

3000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三年

3500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园艺技术

三年

3000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三年

3000

种子生产与经营

三年

3000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4600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4600

智能机器人技术

三年

4600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4600

动物科技学院

宠物养护与驯导

三年

3000

畜牧兽医

三年

3000

动物医学

三年

3000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

46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46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4600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三年

3000

汽车智能技术

三年

4600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

三年

460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市政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商贸旅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3500

旅游管理

三年

4600

民宿管理与运营

三年

4600

移动商务

三年

3500

智能物流技术

三年

3500

信息与设计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年

4600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4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4600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4600

数字媒体技术

三年

4600

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均可,再选科目无要求;非高考改革省份文、理均可。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做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及专业安排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若遇到同分情况,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同分排位进行分专业录取, 如果仍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非高考改革省份则依次按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顺序进行分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处理方法:1、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2、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209 国道与天星西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418000

招生咨询电话:0745-2775611,2775993

招生咨询邮箱:hhzyzsc@126.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hvtc.com.cn/ (学院官网)

http://zs.hhvtc.com.cn/ (招生信息网)

监督投诉电话:0745-27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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