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合创作 · 2024-08-28 15:29

主要职责

提供的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和修改上交所业务规则;按照国务院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审核证券公开发行上市申请;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和重新上市等;提供证券转让服务;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组织实施交易品种和创新;对会员进行监管;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提供网站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依法披露的信息;对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管理和公布;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法律、规定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上证所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纪检办公室、交易运行管理部、部、上市审核中心、一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科创板管理部、监管执行部、部、工作部、会员管理部、债券业务部、部(事务办公室)、创新产品部、交易监管部、市场监测部、法律事务部、投资者服务部、企业培训部、信息科技部、数据管理部、北方交易中心、财务部、、研究所、博物馆保障部、香港办事处、伦敦办事处、

规则体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发展成为拥有股票、债券、基金、四大类证券交易品种的综合型证券交易所,建立了保障上海证券市场规范有序运作的自律监管体系。

为了持续提升,上交所以为导向,对业务规则体系架构进行了优化,形成了以股、债、基、衍四个市场为核心模块,以跨境和交易创新业务为特色模块,以章程、、纪律处分和收费事项为通用模块的全新业务规则体系。同时,经过全面清理和整合,大力精简了业务规则数量和层级划分,形成了以基本规则为主干、以规则适用指引为枝叶、以业务操作指南为补充的轻型架构,并对业务规则、指南实行分类连续编号。

规则体系图示

为方便各类市场主体随时随地“按图索骥”“按需获取”,我们制作了上交所业务规则导览图,具体规则将通过上交所、官方APP指定栏目进行完整列示,并将为您及时知悉、获取、使用上交所业务规则提供、便利下载等(见右图)

截至2018年末,沪市上市公司家数达1450家,总市值27.0万亿元;2018年全年股票累计成交金额40.3万亿元,日均成交1659亿元,股市筹资总额6114亿元;挂牌只数12089只,托管量8.4万亿元,累计成交216.9万亿元;只数达233只,累计成交7.2万亿元;衍生品市场全年累计成交1798亿元。沪市投资者开户数量已达29610万户。

历史沿革

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0年12月,经国务院授权,由批准建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这是建国以来内地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此前的中国人,只是从茅盾的小说《子夜》及据此改编的电影中依稀对有一点印象。开市那天,来自上海、山东、江西、安徽、浙江、等地的25家成为,分专业、专业、监管经纪商和自营商几种。交易所采用现贷交易方式,不搞期货交易,开业初期以债券包括国债、和金融为主,同时进行股票交易,以后逐步过渡到债券和股票交易并重。

1990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转发央行批复的《》。

1991年7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仲裁实施细则》出台。

199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入

1993年10月23日,决定设立上市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

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并试点

2019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上证发〔2020〕17号)。

2022年9月,上交所与举办云签约仪式。在签约仪式上,与中国国新旗下的同步宣布将“1+N”系列央企指数,并发布首条中证国新央企综合指数。

2022年10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进一步扩大标的股票范围。其中,上交所扩大了主板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主板标的股票数量由现有的800只扩大到1000只。

2022年12月20日,上交所表示,上交所第四代交易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这是上交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数字智能型交易所的又一重要举措。

2022年12月,上交所发行承销与网下IPO新系统上线。本次新系统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操作流程提升网下投资者、主承销商等市场参与者的工作效率,降低了流程运转及投资者操作风险。

2023年4月,上交所理事会设立投资者教育和保护专门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10家企业上市。

2023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正式签署ETF产品互通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合作谅解备忘录约定,沪新两所将着力强化在ETF产品互通方面的精诚合作,支持中新市场机构合作开发ETF互通产品,为两国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跨境投资选择。

2023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上证科创板100指数(简称科创100指数)的发布安排,于2023年8月7日正式发布,上证科创板指数体系再添新成员。

自2023年10月10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启用“诉求受理中心”。上交所官网“首页”-“服务窗口”下,新设“诉求受理中心”栏目。栏目下设“信访”“市场主体举报”“咨询投诉建议”板块。

2023年12月7日,新加坡金管局宣布,新加坡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所挂牌基金(ETF)产品互通正式上线。

2024年8月20日,上证科创板200指数发布,8月23日,上证科创板盈利质量策略指数、上证科创板创新药指数、上证智选科创板价值50策略指数发布,至此,科创板指数数量将达到24条,境内外跟踪产品规模合计近1600亿元。

证券代码

2007年5月2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分配规则》规定,上证所证券代码采用六位阿拉伯为。六位代码的前三位为证券种类标识区,其中第一位为证券,第二位至第三位为标识,六位代码的后三位为顺序编码区。首位代码代表的分别为:0国债/指数、1债券、2回购、3期货、4备用、5基金/权证、6、7非交易业务(发行、权益分配)、8备用、9

地位前景

经过多年的,上海证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市场,上市公司数、数、、证券成交总额、和国债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截至2008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64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184个。

上海证券交易所logo

迈入新世纪后,上证所肩负着规范发展市场的艰巨任务,也面临着进一步推进市场各项建设的良好机遇。凭借优越的与强大,凭借上海经济良好发展势头和特有的龙头效应,凭借和金融中心建设对上海的积极推动,上证所将按照坚定信心、加强监管、保持稳定、规范发展的思路,在技术、监管、人才、服务等方面多管齐下,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高效开放、充满生机活力的开启新的篇章。

重新上市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条件与受理程序

第三章审核与决定

第四章重新上市安排

第五章

重新上市提示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六章附则

附录:1.重新上市申请

2.重新上市格式

3.必备内容

附录1

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目录

说明: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当按照以下申请文件目录向本所报送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其中,初次报送应当提交原件一份、一份及一份(如有);在提交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前,应当按本所要求的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目录是对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需要,本所可以要求公司和

对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不适用的申请文件,公司应当向本所作出书面说明。

第一章 重新上市申请书与重新上市公告

第二章 重新上市的申请、授权及说明文件

第三章 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

第四章 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

第五章 律师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

第六章 公司基本资料文件

第七章 有关文件

第八章 与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

第九章 重大事项文件

第十章 董事、相关文件

第十一章 控股相关文件

第十二章 其他文件

附录2

重新上市申请书格式

第一节 封面、、目录、释义

第二节

第三节 基本情况

第四节 股东及变化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管及人员

第六节 (如适用)

第七节 (如适用)

第八节 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九节 分析与讨论报告

第十节

第十一节 财务数据

第十二节 纳税情况

第十三节

第十四节

第十五节

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第十七节 其他内容

第十八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附录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必备内容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调查

第二节 行业及情况调查

第三节合规性调查

第四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第五节 董事、监事及调查

第六节 调查

第七节 财务与会计调查

第八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

最新动态

2015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官方微博表示,正同中国结算积极完善,允许投资者一人开设多个:投资者可以在多家证券公司开设账户,每个账户指定一家证券公司。

上交所表示,这种安排最大程度保证了投资者自由选择证券公司的便利,还保留了保护投资者证券资产,防止被盗卖的优点。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指数成交金额数值显示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年4月20日午后,突破1万亿元,各类行情交易软件无法正常显示总。对此,上交所官微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指数成交金额数值显示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如图:

2016年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关于落实《上市公司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经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明确具体监管要求。

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其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适用减持规定中减持和减持比例限制等相关要求,前述二级市场买入,是指通过本所或者买入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A股、B股、上市股票()股份总数合并计算。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范围下限比照的规定执行,及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2019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交所同时上线

2020年,上交所方面首次超过,成为全球第三大,排在和纳斯达克交易所后。

2020年12月31号,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2022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发布《

2022年5月15日,据上交所消息,为进一步引导全市场树立和长期投资理念,充分发挥在维护市场稳定、服务国家战略和促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升中小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中的、获得感和,在第四届“5·15”活动到来之际,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高校等66家机构共同发布《》,努力在全市场营造积极践行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良好氛围。

2022年7月24日,据上交所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2021年工作报告中提及2022年。其中,重点是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稳字当头,全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二是进一步发挥改革作用,稳步推进改革。三是服务,有效助力“”。四是加强一线监管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五是推动逐步落地,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六是大力强化内控合规,严格日常管理。

2023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蒙古证券交易所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2023年9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沙特交易所集团在沙特首都利雅得签署合作备忘录,为两所间的合作与发展奠定基础。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与沙特交易所集团首席执行官哈立德·阿卜杜拉·侯赛因(Khalid Abdullah Al-Hussan)分别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沙特交易所集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2023年10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将于2023年10月23日9时起正式启动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等工作。

2024年1月19日,上交所发布的通知,对于违规减持情节严重者,本所可以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

2024年7月15日晚间,上交所、中证指数公司联合发布公告称,为便利投资者观察上海证券市场整体收益情况,决定自7月29日起正式发布上证综合全收益指数实时行情,同时将指数代码和简称分别调整为“000888”和“上证收益”。

2024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2024年8月20日正式发布

2024年7月23日,自然资源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中国海洋经济股票价格指数”。“中国海洋经济股票价格指数”,简称“海洋经济”,代码932056,是国内首只覆盖沪深京港全市场的海洋领域综合性指数,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联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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