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镇
地名由来:石龙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原石龙乡(今石龙社区)得名。
2020年5月,石龙镇被确定为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
2020年4月,石龙镇被命名为首批广西民营经济示范乡镇。
2014年7月,石龙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石龙镇为象州县西南窗口,距县城20公里,柳州56公里。扼209国道,揽四县、区(象州、武宣、兴宾区、柳江)交界,汇三江(柳江、红水河、黔江)入海, 自古以来是水陆交通重镇,商贸重镇,是桂中地区商品主要集散地之一,素有“桂中商埠重镇”之美称,文化底蕴丰厚,群众文化活动活跃,华侨众多,为原石龙县治所在。
现全镇总面积128.41平方公里,总人口2.3万,其中镇区人口6000多人,镇区人口列全县各镇(乡)之首。现辖8个村(居)民委,48个自然村,76个村民小组。群众以种植甘蔗、水果、水稻、商品菜为主,现有甘蔗种植面积5.2万亩,水果11000多亩,年种植商品菜5000多亩,年产原料蔗25万吨,人均有蔗10多吨,甘蔗生产为财政、农民收入主要支柱,种草养牛成为群众增收新亮点。2002年财税总收入近千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58元。
通讯、闭路电视信号己覆盖全镇,公用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面貌有很大改观。2003年8月区人民政府把石龙镇列为自治区重点镇之一。教育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2003年中考诞生了来宾市建市后的首个中考状元。对外开放向广度和深度扩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镇党委、政府筹资近400万元在209国道旁兴建行政中心,并于2003年11月投入使用。该行政中心主楼投资140万元,4层总面积1680平方米,集党委、人大、政府办公机关于一楼,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司法、计生、城建、国土资源、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同楼办公。主楼左侧为综合楼,总投资45万元,建筑面积880平方米,全楼综合计生服务所、民政、文化站、厨房、餐厅等功能。同时配套建设30套干部职工住宅楼,庭院建设、美化绿化同步进行。
几代人的夙愿,跨世纪的迁移,石龙镇党委、人大、政府将以行政中心搬迁、自治区小城镇建设重点镇为契机,切实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团结、带领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党政融和、干群同心、众志成城、开拓创新,为开创石龙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历史沿革:
清代,属西乡里。
民国时期,分属石龙镇、下西乡。
1949年12月,属象县石龙区。
1953年4月,改属石龙县。
1958年1月,改称石龙乡;同年8月,改称石龙公社;同年9月,与马坪公社合并称东风公社。
1959年3月,分出,复称石龙公社。
1960年5月,石龙县更名象州县,石龙公社属之。
1962年9月,复称石龙区。
1966年8月,改称石龙公社。
1984年7月,改称石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