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收到安徽监管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

7天前

12月31日,新力金融公告,公司收到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安徽监管局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不完善,未制定评估对象选择相关规章制度,部分应收款项2023年末可回收金额未经评估;未制定保证金冲抵相关规章制度,存在未及时履行保证金冲抵程序情形。同时,减值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内部减值制度要求,对部分应收款项2023年末保证担保效力进行差异化判断。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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