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开发新增至《鼓励外商投资产业(2020年版)》目录
时隔仅仅一年之后,中国发布了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12月28日,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新目录总条目1235条,比2019年版增加127条,全国范围增加65条,中西部地区增加62条,增幅超过10%;修改88条,主要是对原条目的涵盖领域进行了扩展。
新版目录新增或修改了集成电路封装及测试设备制造、激光投影设备、超高清电视、呼吸机、ECMO、L3/L4/L5自动驾驶硬件、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区块链技术开发等诸多条目;在信息服务领域,新增了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等条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新目录时指出,鼓励类目录以往修订周期为3-5年,本次修订与上一版仅隔1年,是当前形势下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他指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跨境投资带来巨大冲击,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2020年全球跨境投资将下降30-40%,我国稳外资面临较大压力。
2020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235条,与2019年版相比增加127条、修改88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480条,增加65条、修改51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755条,增加62条、修改37条。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
一是进一步发挥外资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积极作用。
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根据“引资补链”“引资强链”“引资扩链”导向增加了相关内容。
原材料领域,新增或修改高纯电子级氢氟酸、氟化氢、特种玻璃纤维、偏光片基膜、扩散膜、掩膜版、多乙烯多胺、高性能纤维等条目。
零部件领域,新增或修改高压真空元件、特种阀门、特种轴承、特种玻璃、轮速传感器等条目。
终端产品领域,新增或修改集成电路测试设备、L3/L4/L5自动驾驶硬件、激光投影设备、超高清电视、呼吸机、ECMO、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等条目。
二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本次修订的重点之一,在扩大开放中发展新业态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研发设计领域,新增或修改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发、区块链技术开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等条目。
商务服务领域,新增高端装备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造与集成等条目。
现代物流领域,新增或修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中心、社区连锁配送等条目。
信息服务领域,新增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等条目。
三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
中西部目录根据相关省(区、市)意见,适当增加条目,助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外向型产业集群。
在黑龙江、云南等省份新增农产品加工、旅游开发等条目。
在河南、陕西、广西等省份新增医疗器械、防疫防护用品、原料药生产等条目。
在湖北、四川、重庆等省份新增半导体材料、石墨烯、工业陶瓷等条目。
在辽宁、安徽、湖南等省份新增职业院校条目。在海南新增商贸、航运、金融、旅游等相关条目,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新目录时指出,外商投资《鼓励目录》中的领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在西部地区鼓励产业设立的外资企业,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项目,可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