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20年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 第 33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9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4号)作出如下修改:
删去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