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镇
地名由来:地处黑龙江畔开阔地带,面朝青山旭日,背依黑龙江。
2011年7月,朝阳镇入选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自然概况:朝阳镇位于小兴安岭北麓,黑龙江南岸,地处嘉荫县中北部,东、西和南面与红光乡接壤,北面与俄罗斯萨基博沃军营隔江相望,地理坐标北纬48°53′,东经130°23′。全镇辖区总面积8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7450亩,辖三个社区和四个行政村,总人口20525人,其中四个行政村共有691户2232口人。朝阳镇是嘉荫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历史由来:朝阳镇原名“库布特林”,始见于1825年清朝统编《历史地图集》,朝阳镇一名最早见于民国四年《中华民国省区全志》萝北项下。1930年3月黑龙江省批准将佛山县(既现嘉荫县)县治设在朝阳镇,1952年佛山县划属黑龙江省黑河行署,1955年改佛山县为嘉荫县,1970年嘉荫县改隶伊春地区。
党的建设情况:镇党委下设3个社区党总支,11个党支部,包括机关支部、佛山社区江山支部、佛山社区联合支部,朝阳社区新城支部、朝阳社区联合支部,尚志社区育新支部、尚志社区联合支部,尚志村党支部、佛山村党支部、新发村党支部、永安村党支部,全镇现有党员501名,其中机关支部党员28名,农村党员70名。共有积极分子40名。
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2015年全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038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08元;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职工自营经济完成7207.25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08。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
历史沿革:
清代称“库布特林”。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萝北设治后称朝阳镇。
1916年划归乌云设治局,隶属第四区管辖。
1927年9月,划归佛山设治局管辖。
1929年2月,佛山“改局为县”,成为佛山县驻地。
1930年6月,在朝阳镇正式修建县署,遂为县城。
东北沦陷后,初为佛山保。
1942年改设佛山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县政府与金矿局合署,驻金矿局所在地的北沟。
1948年设置佛山区,朝阳镇为区政府驻地。
1951年9月,设置佛山村。
同年10月佛山县政府由北沟村迁驻佛山村(今朝阳镇)。
1955年11月,将佛山县改为嘉荫县。
1956年并村划乡,设置朝阳镇。
1958年秋,成立朝阳镇人民公社。
1981年恢复朝阳镇名称,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