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镇
地名由来:明朝时期,今朱昌镇境内有屯军的古堡名为朱昌古堡,镇以古堡名命名。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朱昌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朱昌镇为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朱昌镇位于观山湖区西北部,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百花湖畔,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镇。位于东经106°21′22″--106°35′26″,北纬26°37′36″--26°45′20″,距市级行政中心7公里,东、南面分别与金麦社区、金华镇连接,西面与百花湖乡接壤,北抵修文县和白云区。全镇行政区域面积56.5平方公里,南北长13.5千米,东西宽7千米。
自然地理:朱昌镇境内地势平缓,海拔在1140米--1358米之间,地表水源丰富,水域面积5.4平方公里。地处北亚热带,属于季风温润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降水量为1217.6毫米,平均降雨为181天,平均日照数1128.8小时。年平均气温14°,年无霜期288天。矿产资源以煤、铁、石灰石为主,镇内多山,几乎都是优质石灰石。主要河流有长滩河、麦西河和宋家冲河。百花湖面积13.5平方公里,蓄水量1.3亿立方米,百花湖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都在本镇范围,它不仅为朱昌提供了丰富的水利资源和电力资源,而且是旅游休闲、度假的理想场所。
文化旅游:朱昌是一座远近闻名、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镇,素有“南青岩、北朱昌”之称。历届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文明”建设,95年进入亿元镇行列,98年被评为“省文明乡镇”,99年被中央文明委正式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示范点”。本届党委、政府进一步深化镇情认识,举全镇之力建设金阳后花园,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而奋斗的目标,把朱昌建设成为集生态、绿色、环保、科技、旅游、文化为一体的现代精品城镇的发展战略新思路。镇域内特色产品有朱昌窖酒、朱昌白茶、四印苗刺绣等,特色活动有一年一度的“七月稻花节”,合称“朱昌三宝一节”。
民族宗教:朱昌镇是一个少数民族杂居的乡镇,共涉及19个少华民族,其中有苗族、彝族、布依族、蒙古族、回族、壮族、满族、白族、侗族、土家族、黎族、水族、佤族、畲族、纳西族、景颇族、毛南族、仫佬族、仡佬族。民族风情浓郁,每年的农历七月初十至十二,少数民族同袍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场面壮观气氛热烈。少数民族“四印苗、芦笙花鼓舞”被列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
人口就业:全镇辖11个行政村,82个村民组、5个社区居委会。全镇6760户,总人口29695人,其中农业人口21761人。城乡统筹就业1732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43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300人。
社会事业:镇内有中学1所,小学6所,教学点2个,幼儿园7所,其中公办1所、民办6所。医疗卫生机构15所。镇内综合文化站设有阅读室、电子阅读室、文娱活动室。农家书屋共13个,每个农家书屋配有图书2000余册,实现百分之百全覆盖。实施户户通工程,全镇所有村、居均可收看40余套以上电视节目。建有10余个农体小广场,组织开展广场舞、健身舞、文艺演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社会救助有力推进,截止2019年9月,全镇发放救济粮2470斤,发放医疗救助金、临时救助金共计近30万元,兑现城镇低保金、农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共计近74万元。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4505人,参合率达99.98%,覆盖全镇11个村82个村民组,超额完成区下达的筹资任务。
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镇基础设施和经济建设正在进一步加强,截止2019年9月,全镇完成财政总收入1.5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17万元;全镇总支出908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42万元,预算执行率89.2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亿元。民生支出374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9万元、农林水支出2326万元。截至2019年9月,农房风貌整治项目已完成板房建设564户,完成率达85%,并对郝官村共计40户杂棚进行审批拆建,按照程序实施住房改造11户,大力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革命”新建和改造的10座公厕已全面完工,全镇11个村700户户用卫生厕所已改造完成;总投资250万的反岭山矿山废水处理项目已投入使用运行正常;长冲村牟佬组污水处理站项目已基本完工,长冲村土坝组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80%,郝官村一至六组污水处理项目完成进度约75%,七至九组完成进度约80%。同时,维护管理一级水源保护区围栏300余米。
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78年),镇境属详舸国辖地。
战国时期(前475年—前221年),属荆楚之范围,两汉时期隶属夜郎样舸郡。
唐朝时期(618—907年),在乌江以南设羁縻州,属矩州。
宋代(960—1279年),称贵阳为贵州。
宣和元年(1119年),更矩州为贵州,属贵州。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置顺元路宣抚司,翌年改为顺元路宣慰司,镇境属顺元路宣慰司。
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置贵州等处长官司,为顺元路宣慰司治,先隶属四川行中书省,后隶属湖广行中书省。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顺元路宣慰司与八番宣慰司合并,镇境属八番顺元路宣慰司。
明洪武四年(1371年),镇境属贵州宣慰使司。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镇境属贵阳军民府。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贵阳军民府为贵阳府镇境属贵阳府。
民国三年(1914年),废贵阳府设贵阳县,镇境属贵阳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撤贵阳县设贵阳市,另置贵筑县,镇境属贵筑县。
1949年11月15日,贵阳解放,同年11月23日成立贵阳市人民政府。
1954年,贵筑县划归贵阳市管辖。
1958年,撤贵筑县建置,将市郊划为花溪、乌当两区,朱昌镇属乌当区管辖。
2001年10月,贵阳市政府在野鸭乡、金华、阳关一带建设金阳新区。
2008年,朱昌镇由乌当区划归金阳新区管辖。
2012年12月,贵阳市金阳新区正式命名为观山湖区,朱昌镇属观山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