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1:46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秩序,确保考试安全,结合本院2021年单独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邮 政 编 码:150088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355551 、85955551、86708730


招 生 网 址:www.hngzy.com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engban@188.com


第二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高职专科)。


学制:3年。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科目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负责考试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学院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院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及二级学院院长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考试具体工作设运行组、考务组、监察仲裁组、安保组等负责考试具体实施及监察工作。


第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条 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进行2021年黑龙江省高考报名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010名。具体人数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第六条 填报志愿方式


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名规定办理。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需在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龙招港网站报考我校,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


第七条 考试形式及分数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是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面向报考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生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科目。单独招生考试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400分,面试时间为8-10分钟。通过面试,从基本文化素质、技能基础、职业倾向、职业规划等方面,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科学基础、正确的职业认知和创新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质等。本面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以及必要的区分度。考试题型为四道简述题。


第八条 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以考生专业排序,依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末尾同分段按照主考官和副考官的顺序得分排序。


第九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可在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按文件规定,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新生入学及在校学籍管理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条 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将严格贯彻教育部和黑招委有关文件精神,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如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执行,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章程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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