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
地名由来:因境内张湾村而得名。
十堰市人民公园
2022年8月,张湾区入选2022年度县市夜经济繁荣百佳样本第82位。
2021年12月,2021年中国工业百强区名单出炉,张湾区位列第81位。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张湾区人口数量为43.19万人,位列十堰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位,位列湖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61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245位。
2019年3月,张湾区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湘鄂西片区)。
2016年2月,张湾区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5年3月,张湾区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张湾区位于湖北省十堰市中部。东与十堰市郧阳区青山镇,茅箭区鸳鸯乡、五堰街道、二堰街道接壤,西与郧阳区鲍峡镇、叶大乡相连,南与房县大木厂镇,茅箭区大川镇交界,北与郧阳区五峰乡、柳陂镇、茶店镇相邻。东经110°26′~110°57′,北纬32°23′~32°47′,东西最大直线距离38公里,南北最大直线距离34公里。
张湾区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春季升温快,冷暖变化大;夏季雨热同季,降水不均;秋季降温迅速,秋雨连绵;冬季少严寒;地形复杂,立体气候明显。光、热、水条件较为适宜,年平均日照1889.3小时,平均日照率43%,总辐射106.6千卡/平方厘米。其中,生物辐射50.4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气温15.25℃,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1℃,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2.6℃,年温差为24.5℃。年平均无霜期246天,年平均降雨1000.8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7-9月。因地势南高北低,气温由北向南递减,年平均气温南北相差3.5℃,无霜期相差50天左右。
历史沿革:
公元前5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张湾境内的犟河(古称虎尾河、西流河)流域和堵河下游两岸就有较大规模的人类活动。
楚庄王三年(前611),楚国灭麇国,秦、楚联合伐庸,继灭庸国,张湾域属楚国上庸郡。
战国和秦朝时期,周赧王姬延三十五年(前280),秦攻楚黔中,楚献汉北及上庸地与秦交换黔中,张湾域属秦国及秦朝汉中郡钖县。
汉朝时期,张湾域属汉中郡长利县(今郧县),东汉建武六年(30),省长利入钖县,张湾域属汉中郡钖县。
晋朝时期,曾置微阳县,黄龙镇是微阳县治所在地,张湾域属上庸郡微阳县。
隋唐时期,曾在堵河口置堵阳县,张湾域属堵阳县。
唐贞观元年(627),撤堵阳县入郧乡县,张湾域归郧乡县。
南宋景炎二年(蒙古世祖孛儿只斤忽必烈至元十四年,1277),改郧乡县为郧县,张湾域属郧县。
1922年,郧县设7个区,其中涉及张湾域的有6区驻黄龙、7区驻十堰。
1935年6月,郧县改设为4个区署,其中黄龙、十堰各为1个区。
1948年2月-3月,成立十堰区、花果区、黄龙区和茶店区,隶属陕南区第四(两郧)专署郧县。
废除保、甲制度,在区下设行政村。
1967年4月,二汽在十堰区红庙公社炉子沟大队动工兴建。
1969年12月,成立十堰市,十堰区、黄龙区划归十堰市管辖,茶店区茅坪公社划归十堰区管辖。
1971年1月,十堰市撤区并社,涉及张湾域的十堰区、黄龙区及其所辖黄龙镇和十堰、七里、红庙、茅坪、大路、花果园、西沟、方滩、大峡、东湾、柏林11个公社同时撤销,组建十堰、东风、花果、黄龙、大峡5个公社,归十堰市管辖。
1980年11月,十堰市设立张湾、花果、茅箭、五堰4个副县级街道,隶属十堰市,其中张湾境内有张湾、花果街道。
将公社管辖的中心城区居民委员会划归街道管辖。
十堰市直属的张湾街道更名为车城路街道,花果街道更名为头堰街道,均降为正科级,增设土门街道,均划归张湾区管辖。
9月,境域生产大队全部更名为行政村。
1986年9月,十堰市撤销花果区、白浪区,花果区所辖区域和白浪区所辖东沟乡、茅坪乡划归张湾区管辖。
张湾区辖方滩、舒家、长坪、相公岭、蔡家、大路、东沟、茅坪8个乡和黄龙、柏林2个镇以及头堰、红卫、车城路、土门4个街道。
现张湾区辖西沟、方滩2个乡和黄龙、柏林两个镇以及车城路、汉江路、红卫、花果四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