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9年普通类面向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普通类“9+3”高职单招)。
一、实施原则
2019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采取“知识+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1 |
530102 |
供用电技术 |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
4100 |
2 |
520801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
4100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根据专业大类对口,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我院的1个专业填报志愿。
2.2019年5月8日8:00至10日17:00,登录所报学校网站(www.swcvc.net.cn),确定报考志愿。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19年5月1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
编号 |
学院(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电力工程系 |
供用电技术 |
电子电工基础技能 |
2 |
资源环境工程系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环境监测基础技能 |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19年5月17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崇州校区:四川·成都·崇州羊马新城永和大道366号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2.如总分相同,一并录取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22日—28日在学院(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致电学院纪检监督电话:68611970,申请办理。
纪检监督电话:68611970
(三)免试录取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7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工作 |
负责单位 |
2019年4月16日前 |
报送招生章程 |
招生院校 |
2019年4月24日前 |
发布招生章程 |
招生院校、教育厅 |
2019年5月8日8:00—10日17:00 |
普通类报名 及填报志愿 |
普通类招生院校 “9+3”学校 |
2019年5月12日前 |
普通类考生资格审查 及公布审查合格名单 |
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学院 |
2019年5月17日 |
普通类考试 |
普通类招生院校、“9+3”学校、省教育考试院 |
2019年5月21日 |
集中审核普通类拟录取名单 |
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及普通类招生院校 |
2019年5月22日—28日 |
公示普通类拟录取名单 |
普通类招生院校 |
2019年5月29日前 |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普通类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普通类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 |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9+3”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院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3、普通类“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九、学院(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
都江堰校区:四川·成都·都江堰古堰景区侧水校路88号
崇州新校区:四川·成都·崇州羊马新城永和大道366号
招生咨询电话:028-68611971 68611777(传真) 邮政编码:611231
纪检监督电话:68611970
招生网址:http://www.swcvc.net.cn E-mail:swcv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