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信息
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2872;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政编码:310018;学校网址:http://www.hzvtc.edu.cn;办学类型:公办;办学层次:普通高职;颁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条 招生机构
学校建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成员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和参与提前招生的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提前招生章程、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提前招生工作。
(三)学校将分专业成立提前招生测试专家组。成员由相关二级学院领导及校内外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提前招生测试方式及测试内容,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四)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为提前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前招生全程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提前招生工作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制度。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8年,学校设置提前招生专业13个,总计划600人,其中3个专业面向单独考试招生,10个专业面向普高招生,具体计划数、招生对象与收费标准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普高 |
中职 |
合计 |
收费(元/人·年) |
招生对象 |
01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0 |
45 |
45 |
6600 |
单独考试考生 (机械类) |
02 |
动漫设计(中新合作) |
3 |
0 |
60 |
60 |
18000 |
单独考试考生 (工艺美术类) |
03 |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 |
3 |
0 |
45 |
45 |
6600 |
单独考试考生 (服装类) |
04 |
物业管理 |
3 |
45 |
0 |
45 |
6000 |
普高招生考生 |
05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60 |
0 |
60 |
6000 |
普高招生考生 |
06 |
精细化工技术 |
3 |
45 |
0 |
45 |
6600 |
普高招生考生 |
07 |
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 |
3 |
40 |
0 |
40 |
6600 |
普高招生考生 |
08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35 |
0 |
35 |
6600 |
普高招生考生 |
09 |
环境工程技术 |
3 |
20 |
0 |
20 |
6600 |
普高招生考生 |
10 |
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零售与管理) |
3 |
45 |
0 |
45 |
7500 |
普高招生考生 |
11 |
园艺技术 |
3 |
40 |
0 |
40 |
免学费 |
普高招生考生 |
12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60 |
0 |
60 |
6600 |
普高招生考生 |
13 |
电梯工程技术 |
3 |
60 |
0 |
60 |
7500 |
普高招生考生 |
合计 |
600 |
注:
(1)动漫设计专业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可授予新西兰学历评估委员会批准的NEW ZEALAND DIPLOMA IN DIGITAL MEDIA AND DESIGN (LEVEL 5)证书。
(2)物业管理专业实施校企联合选拔招生与招工以及现代学徒制,培养高素质管家人才,签约三方协议,享受企业激励政策(企业奖学金、学徒津贴等)。
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五条报考条件
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各专业折算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对应科目成绩必须都在D等及以上,且其他科目不得有E等(外省学考成绩需经省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
4.对于应届普高招生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都在B等及以上。
5.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零售与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报考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色盲,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6.动漫设计(中新合作)、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环境工程技术专业报考要求:无色盲(或色弱)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认时同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7. 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科目及折算比例
专业名称 |
折算科目及比例 |
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 |
语文×40%+英语×20%+技术×20%+数学×10%+历史×10% |
物业管理 |
语文×30%+英语×20%+数学×20%+技术×15%+地理×15%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语文×40%+英语×20%+数学×20%+技术×10%+物理×10% |
精细化工技术 |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
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 |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
环境工程技术 |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
应用电子技术 |
语文×10%+英语×10%+数字×30%+物理×30%+技术×20% |
园艺技术 |
生物×30%+(语文+数学+技术+化学)/4×70% |
电梯工程技术 |
语文×30%+物理×20%+技术×30%+数学×10%+ 历史×10% |
注: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第六条报名方式与流程
1.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hzvtc.edu.cn )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于3月27日16时前按要求在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打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报名表》。凡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2.网上缴费。
学校在根据考生网上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审核后,考生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考试报名费110元。
3.现场信息确认和补缴费(领取发票)。
4月13日8:00-16:00时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有关材料并上交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以下材料名称的清单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报名表(按要求打印或粘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高考报名证复印件1份。
(4)普高招生考生提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会考证书)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提交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备注: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高中会考证书或职业技能成绩等要交验原件。
4.注意事项: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第七条 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
1.网报时间:2018年3月11日至3月27日16时。
2.报名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33室,邮编310018。
3.报名咨询方式
(1)点击学校提前招生网站(http://zs.hzvtc.edu.cn)。
(2)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3)咨询QQ:800028758。
第五章 综合测试
第八条考试(测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
第九条考试(测试)方式与评分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采用文化课考试,普高招生考生采用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具体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1.文化课考试
(1)考试内容:语数外等综合卷,参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
(2)考试形式:笔试。
2.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动手能力、上机测试等。
3.考(测)试评分
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各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具体换算表如下:
会考等第 |
A |
B |
C |
D(P) |
换算分值 |
200 |
175 |
140 |
100 |
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成绩折合计算满分200分(机械类职业技能成绩、服装类职业技能成绩及工艺美术类职业技能成绩各乘以2/3后计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含文化课测试满分180分及素质特长项得分20分)。
4.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
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
项 目 |
等 级 |
分值 |
备 注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浙江省一、二、三等奖 |
20、15、1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10、8、6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10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成绩折合计算满分200分(机械类职业技能成绩、服装类职业技能成绩及工艺美术类职业技能成绩各乘以2/3后计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含文化课测试满分180分及素质特长项得分2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同类项得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得分值不超过20分。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的考生须填写《素质特长项得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16:00。考生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第十条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名单确定
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需专业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按招生计划的4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若经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及缴费后,报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400%比例,则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学业水平测试换算成绩同分情况下,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所有考生经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及缴费后,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3.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根据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4.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各专业录取,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400分)= 高中会考折合成绩(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5.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录取,以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40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文化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80加素质特长项满分20分)。
6.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通高中学考(会考)折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高中阶段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或选修课程成绩为优良的,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
7.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
8.若某个专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则按当日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9.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后,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
10.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11.录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二条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7年12月22日前完成方案上报工作,2月底前向考生公布。
(二)2018年3月11日—3月27日16时,网上报名。
(三)2018年3月31日,公布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四)2018年4月1日—4月8日,网上缴费。
(五)2018年4月13日,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六)2018年4月14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七)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拟录取”、“备录”及“未录取”考生名单(根据省考试院技能理论考成绩公布适当调整)。
(八)2018年5月6日8:30—17:30,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九)2018年5月8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2018年5月9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十一)2018年5月10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二)2018年5月11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考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十三)2018年5月12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四)2018年5月13日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十五)结束网上录取。
(十六)2018年5月17日—30日,公示录取名单。
(十七)2018年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第十三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见报名条件第五条。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提前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八条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及文化课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十九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1)56700017。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571)56700035
咨询QQ:800028758
咨询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乘车路线:地铁一号线文泽路站、B1线、B支4线)
网址:http://zs.hz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