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50号)等文件精神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做好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文章 喻友军
副组长:屈刚
成 员:彭宏伟李毅 宾映初 曹伏明 王华英
职 责: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及工作方案等,组织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曹旭
成员:刘世伟、林科、肖艳平、曹智贤
职 责:负责制定学院的单独招生简章和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学院进行单独招生的宣传、咨询、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3.纪检监察组
组长:李颖钰
组员:纪检监察员
职责: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31-84015953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单招计划 |
招生对象 |
收费标准 (元/年) |
备注 |
1 |
临床学院 |
康复治疗技术 |
60 |
文、理、对口 |
5460 |
|
2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
54 |
文、理、对口 |
5460 |
||
3 |
口腔学院 |
口腔医学技术 |
64 |
文、理、对口 |
5460 |
从事口腔技师工作,不能从事口腔医师工作。 |
4 |
眼视光技术 |
90 |
文、理、对口 |
5460 |
||
5 |
药学院 |
药学 |
92 |
文、理、对口 |
5460 |
|
6 |
中药学 |
64 |
文、理、对口 |
5460 |
||
7 |
药品服务与管理 |
30 |
文、理、对口 |
4200 |
||
8 |
护理学院 |
医学美容技术 |
30 |
文、理、对口 |
5460 |
从事美容技师工作,不能从事美容整形医师工作。 |
9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57 |
文、理、对口 |
5460 |
||
10 |
医学技术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19 |
文、理、对口 |
5460 |
|
合计 |
560 |
其中体育特长生6人、艺术特长生6人 |
注:专业单招计划视录取情况可以适当调剂。
三、招生对象
1.取得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
2.取得2019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3.取得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条件。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
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进入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hneao.cn/ks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3月底(以湖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
3.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见我校招生网。
4.考生须知:
(1)根据“湘教通〔2019〕50号”文件规定,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院校。
(2)考生应自主完成单招网上报名,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被修改等,由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3)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均视为填报了报考院校的录取志愿。
(二)现场确认
1.4月13日,考生须持相关证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2.4月13日,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图书馆负二楼)领取准考证,同时提交《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测试申请表》(考生可自行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并提前填写)。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退还)。
3.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按要求提交《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测试申请表》的特长生视为自愿放弃特长生资格。
(三)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现场确认时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缴纳。
六、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在网上报名,并选择填报专业志愿,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应届普高生的笔试成绩采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往届普高毕业生、对口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形式。
注:以下相关笔试考试方案由学院教务处另行制定。
(二)成绩计算
1.应届普高生。有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1)参加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50分(详见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面试方案)。
(2)考生最终成绩按其本人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按满分600分折算)+面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750分。
2.往届普高生。无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1)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总分150分(详见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面试方案)。
(2)文化测试:依据《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采用《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综合》四门一套试卷,卷面总分600分(其中:语数外400分(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文/理综合200分)。
(3)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成绩(按满分600分折算)+面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750分。
3.对口生。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中职对口考生。
(1)参加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50分(详见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面试方案)。
(2)文化测试:采用《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潜能测试》四门一套试卷,卷面总分600分(其中:语数外400分(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职业潜能200分),《职业潜能测试》依据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详见招生网公示)。
(3)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职业潜能成绩(按满分600分计算)+面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750分。
4.特长生。有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和符合报名条件的艺术特长考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单独招生详见《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测试成绩占30%(按满分225分计算),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成绩占70%(按满分525分计算)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以特长生类别参与录取的考生,不能更改为另一类别再次参与录取。
(三)技能测试程序(详见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面试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单招文件,学院采用技能测试中面试形式。
1.测试内容:面试总分150分。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评委提问和询问、专业适应性审查、特长展示。
2.测试流程
(1)考生随机排序进入面试室。
(2)身份审核。
(3)考生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可泄露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户籍、学校等。
(4)评委提问和询问。
(5)专业适应性审查。
(6)考生进行特长展示。
(四)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内容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面试 |
面试 |
4月14日上午8:30-12:00 |
教学楼 |
笔试 |
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综合、职业潜能 |
4月14日下午14:00-16:30 |
|
专项测试 |
体育专项测试 艺术专项测试 |
4月14日上午8:30-12:00 |
篮球场 图书馆 |
考试地点: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长沙卫生职业学院老校区。
(五)评卷
由学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
九、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1.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要求录取,不超录。
2.单招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高生、对口生和特长生的录取人数,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的考生,未录满再考虑录院校二志愿的考生,我院再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同一专业志愿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普高生、对口生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数、外”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特长生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文化测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以特长生类别参与录取的考生,不能更改为另一类别再次参与录取。
3.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1)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2)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3)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4)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5)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4.预录取完成后,将统一在学院招生网zsw.cswsz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6.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相同。考生在校期间经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院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院统一颁发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7.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并符合学院有关制度,才能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身份复查和心理健康筛查等。经复查或筛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按国家、学院相关文件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医药卫生大类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数码、字母者;
(2)有严重过敏体质的考生。
3.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具体安排 |
1 |
3月11日-3月底 |
考生网上报名(以湖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 |
2 |
4月13日 |
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
3 |
4月14日 |
上午面试、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 下午往届普高生、职高对口生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潜能笔试 |
4 |
4月15日 |
笔试阅卷、成绩汇总;总成绩测算、汇总(招就处办公室,院纪委监督) |
5 |
4月16-18日 |
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电话确认、考生录取 |
6 |
4月19日 |
学院专题会确定单招预录名单,学院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
7 |
4月30日 |
预录取确认 |
8 |
5月4日 |
报送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和预录取考生信息 |
9 |
5月8日 |
查看比对数据,递补预录取考生 |
10 |
5月15日 |
确认录取信息,上报信息报表和报告 |
11 |
5月16日 |
寄送录取通知书,完成单招录取工作 |
十二、收费标准
1.单独招生的考试费收取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杂费的收取按长沙市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学杂费、项目费的标准和缴费方式将在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3.除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4200元/年外,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5460元/年,最终以长沙市发改委审批为准。
十三、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招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为了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院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若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湖南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4.我院单招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老校区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灰埠路87号
邮编:410100
学院网址:http://www.cswszy.com
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w.cswszy.com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015904、84015932(传真)、84015943(临床学院)、84015809(药学院)、84015939(护理学院)、84015936(医学技术学院)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林老师
学校地址: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老校区);湖南湘江新区岳宁大道与华强大道交汇处(新校区)。
老校区乘车路线:长沙市火车站乘127路或市内乘501路。
十五、本方案由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