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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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2:13
旧址简介
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路14号。始建于1934年,曾是伪兴安南省、伪兴安总省办公楼,建筑面积1888平方米,占地面积2356平方米。
党委门厅进口处,由布赫同志题写“民族解放先锋,区域自治榜样”。
历史沿革
始建于1934年,曾是伪兴安南省、伪兴安总省办公楼。
1947年5月21日,经中央批准,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组建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2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云泽等9同志为内蒙古工委委员的决定》;7月1日,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成立,乌兰夫任书记,方知达任秘书长,刘春、奎璧、王铎、王逸伦、王再天、克力更、特木尔巴根、哈丰阿为委员。1949年12月,内蒙古党政军机关西迁张家口之前,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一直在此办公。
在此期间,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领导内蒙古各族人民完成社会民主改革,指挥内蒙古地区的武装部队消灭土匪和反动武装,支援东北解放战争。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建立内蒙古解放区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9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成立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并在华北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乌兰夫任分局书记,机关驻地迁往张家口。1950年至1955年11月,中共内蒙古东部区委员会在此办公。
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内景
2017年为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对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旧址进行充实完善提升,按照修旧如旧,不破坏历史风貌、不损毁改变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的原则,按照老同志的回忆进行恢复性布展。经过提升,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充实文物、文献类共计3096件,增加多媒体展览设备7台,放映设备3台,将旧址陈列布展与现代化设备完美结合,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手段,开展旧址的红色基地教育功能。
保护措施
2006年9月,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被自治区公布为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5月,被中宣部公布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2019年11月12日,国家民委公布“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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