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1:48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中共河北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与共和国同龄。学院位于石家庄市,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学府支路23号。学院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教学质量A级院校、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双创典型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成功入选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教育部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鲲鹏产业学院”共建院校、工信部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专精特新产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方向)”建设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河北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基地。在全国知名第三方大学评价机构艾瑞深校友会网发布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学院连续三年蝉联政法类高职院校第一名。学院法律事务、数字媒体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园林技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法律事务专业群为省级骨干专业群,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河北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新商科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数字创意设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园林技术专业高水平实训基地,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河北省“鉴保联调”服务中心。

一、招生范围

参加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3.报考风景园林设计、环境工程技术、园林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方向)专业的考生,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4.报考空中乘务和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的考生,不符合以下要求的不予录取:男生身高175-185厘米,女生162-175厘米;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无纹身、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E表4.7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由高到低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比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理工类)或历史(文史类)单科成绩依次比对;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录取。

4.考生要满足前述体检要求。

5.新生报到后,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情况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标准以发改委核定标准为准。

3.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学期/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期/生,二等奖学金1200元/学期/生,三等奖学金800元/学期/生。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三档(特困)4400元/年/生,二档(困难)3300元/年/生,一档(一般困难)2200元/年/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享受国家“三免一助”资助政策。学院还提供多类勤工助学岗位,全方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联系部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522

学院网址: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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