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双柏县统计局

双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 133884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0165户,集体1159户,家庭户人口为126606人,集体户人口为727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5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2人减少1.10人。

三、人口构成及性别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0930人,占总人口的52.98 %;女性人口为62954人,占总人口的47.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6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3上升2.64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487人,占总人口的14.56%;15-59岁人口为90404人,占总人口的67.5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993人,占总人口的17.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253人,占总人口的12.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2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8个乡、镇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9946人,占总人口的52.2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3938人,占总人口的47.76%。其中,彝族人口为58762人,占总人口的43.89%。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12416人,下降了15.07%,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了0.72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13567人,下降了17.50%,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72个百分点。彝族人口减少13103人,下降了18.23%,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0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5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7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98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364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29人上升为758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859人上升为 834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6334人上升为2762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451人下降为47534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768人,文盲率为2.81%。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5852人,占总人口的34.2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8032人,占总人口的65.7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741人,乡村人口减少3572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66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0-15岁人口为20832人,16-59岁人口为89059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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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统计局双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 133884人。RAG-ES2024-10-23
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50165户,集体1159户,家庭户人口为126606人,集体户人口为727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5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2人减少1.10人。三、人口构成及性别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0930人,占总人口的52.98 %;女性人口为62954人,占总人口的47.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6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3上升2.64个百分点。四、人口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487人,占总人口的14.56%;15-59岁人口为90404人,占总人口的67.5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993人,占总人口的17.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253人,占总人口的12.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2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2个百分点。RAG-ES2024-10-23
五、民族构成全县8个乡、镇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9946人,占总人口的52.2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3938人,占总人口的47.76%。其中,彝族人口为58762人,占总人口的43.89%。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12416人,下降了15.07%,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了0.72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13567人,下降了17.50%,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72个百分点。彝族人口减少13103人,下降了18.23%,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06个百分点。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5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7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98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364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29人上升为758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859人上升为 834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6334人上升为2762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451人下降为47534人。RAG-ES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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