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全市人口情况
扶余市统计局
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9〕20号)要求,我市在松原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场)、街道、灌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2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建筑物标绘和区域划分、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普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比对复查和行职业编码等各项任务,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47501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243970人,10年间减少33.93%,年均减少4.06%。
二、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0853人,女性人口为234164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86。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 175458户,集体户3739户,家庭户人口为458380人,集体户人口为166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6人。
四、城乡[4]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4874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26.2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50143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73.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39个百分点。
五、流动人口[5]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为134946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659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2835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1128人,增长207.9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5]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6]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扶余市统计局
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60162人,占12.67%;15-59岁人口为301641人,占63.50%;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3214人,占23.8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812人,占15.7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5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9.7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71个百分点。
表3-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 计 | 475017 | 100% |
0-14岁 | 60162 | 12.67% |
15-59岁 | 301641 | 63.50% |
60岁及以上 | 113214 | 23.83% |
其中:65岁及以上 | 74812 | 15.75%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66812人,16-59岁人口为294991人。
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扶余市统计局
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34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31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69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23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078人增加为575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6859人增加为89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6849人减少为3930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5620人增加为40048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6年增长至8.33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32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278人。文盲率由1.75%上升到2.17%,上升0.42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因大幅度流动而减少,且减少人口基本都是文化人口,所以文盲率上升。)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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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扶余市统计局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8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9〕20号)要求,我市在松原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扶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场)、街道、灌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2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建筑物标绘和区域划分、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普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比对复查和行职业编码等各项任务,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 RAG-ES | 2024-09-11 |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47501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243970人,10年间减少33.93%,年均减少4.06%。二、性别构成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0853人,女性人口为234164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86。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 175458户,集体户3739户,家庭户人口为458380人,集体户人口为166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6人。 | RAG-ES | 2024-09-11 |
四、城乡[4]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4874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26.2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50143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73.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39个百分点。五、流动人口[5]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为134946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659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2835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1128人,增长207.97%。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