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
地名由来:据《中国地名由来词典》:县因境北磨盘山顶有一形如磨盘的巨石得名;另据《满洲地名考》:磐石县取安如磐石之意。
2023年8月,磐石市入选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2年12月,磐石市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2022年11月,磐石市被认定为2022年吉林省休闲农业示范县。
2021年12月,磐石市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名单发布,磐石市名列第54。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磐石市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6月,磐石市被授予“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磐石市人口数量为37.02万人,位列吉林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吉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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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吉林省辖县级市,由吉林市代管。位于吉林省中南部、吉林市南部,东临桦甸市,南接辉南县,西与梅河口市、东丰县、伊通满族自治县毗邻,东北与永吉县交界,西北与长春市双阳区接壤,总面积3867.3平方千米。2019年,磐石市总人口50.32万人。有24个少数民族,占全市人口8.6%。截至2021年10曰,磐石市下辖3个街道、13个镇、1个乡。
磐石,取“安如磐石"之意。古为中国少数民族先民肃慎人的住地。清光绪28年(1902年),改设磐石县。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分设桦甸县。1969年,隶属于吉林市。1995年,改设磐石市。
历史沿革:
1945年11月,建立磐石县民主政府,先后隶属于中共永吉地委、吉林省地方工作委员会。
1946年1月,吉林省与辽宁省合并,磐石县隶属于辽北分省;同年5月27日,中共磐石县委、县政府转移到县内的黑石区江南打游击之后,隶属于吉南地委和吉南专署;国民党成立的磐石县政府隶属国民党领导的吉林省政府。
1947年5月31日,磐石解放,磐石县政府仍隶属于吉南专署,专署撤销后隶属于吉林省政府。
新中国成立后,磐石县人民政府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
1956年2月,磐石县人民政府改称磐石县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磐石县人民委员会隶属于吉林市人民委员会。
1966年1月,磐石县隶属永吉专署。
1968年8月16日,成立磐石县革命委员会。
1969年5月,永吉专属撤销,磐石县隶属于吉林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撤销磐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磐石县人民政府,隶属于吉林市人民政府。
1995年10月,磐石县撤县设市,磐石县人民政府改称磐石市人民政府,由吉林省直辖,吉林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