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营镇
地名由来:阿拉营镇以政府驻地村得名。传说古时有一对金鸭在镇地村旁溪河中戏水,激起层层波浪,得名鸭浪。乾隆年间,官兵在此设营盘驻兵,故称“鸭浪营”,后因地方语记音为“阿拉营”。
2014年7月,阿拉营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阿拉营镇地处凤凰县西部,距县城24公里。2005年撤乡并镇,原阿拉营镇与原黄合乡合并组成现阿拉营镇,镇域面积达到78平方公里。全镇辖26个村、1个居委会,6670户,30300人,耕地面积26716 亩,其中稻田23270 亩,旱土3446亩,稻田旱涝保收面积18000亩。
镇内地势平缓,基本上属丘陵地带,一般海拔在500米—700米之间,平均海拔为600米。气候以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为主,年平均气温为摄氏15.7度,年降雨量1066.4—1567.4毫米,无霜期272.3天;日照时数1278.6小时。2005年全镇农作物总播种面积4218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2016.7公顷,粮食总产量9033.34吨,人均纯收1200元。
历史沿革:
民国时期至1951年,阿拉营镇境域为毓才乡。
1952年,属二区。
1953年,设和平镇。
1956年,撤区并乡改为阿拉乡。
1958年8月,并入红旗人民公社。
1961年,公社体制划小另建社,以驻地集镇阿拉营命名为阿拉公社。
1983年,撤社建乡。
1984年4月,撤乡建镇,改为阿拉营镇。
2005年8月,撇销黄合乡并入阿拉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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