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2:53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锡林郭勒盟行署,位于素有“草原明珠”之称的锡林浩特市。学院占地面积1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4.3亿元,建有占地面积32000平米、设备先进的附属康复医院。拥有配套齐全的教学、实验、实训和生活设施,条件一流。2021年获批内蒙古自治区“双高计划”双A建设单位。现有专兼职教师81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67人、副高级职称179人,博士25人、硕士384人,全日制在校生15947人。

学院设有医学系、机械与电力工程系、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系、师范教育系、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系、体育系、电影艺术系、通用航空系、齐·宝力高国际马头琴学院、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工程系、汽车系、马术系、民族中专部、思想政治理论部、继续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部、锡林郭勒盟民族高级技工学校、内蒙古电大锡林郭勒盟分部1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畜牧兽医、播音与主持(蒙古语标准音)等49个高职专业(含方向),覆盖现代畜牧业、现代制造加工业、现代服务业、能源动力、交通运输、新闻传播、生物化工、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医药卫生、民族文化体育等15个领域。是内蒙古中部地区重要的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第五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7—2019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9年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官微五十强”,获批教育部老年护理、汽车维修、Web前端等十一个1+X试点;是“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和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基地”。2020年学院两位博士入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2020年被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3年获批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国标代码:12677

三、报考代码:785(内蒙古自治区)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类型: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五、证书类型: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习形式: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七、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八、招生计划: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网查询。

九、录取批次:各省秋季统考普通专科批次。

十、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十一、办学宗旨:坚持“特色办学,质量立校,内涵发展”的原则,坚持国家制定的高等院校办学标准,以服务地方经济为重点、立足当地、辐射周边、面向企业、外联国际,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以信誉求生存、以就业促发展,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把学院建设成为在内蒙古地区有一定影响,区域特色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十二、就业渠道:学院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机制,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宁波、东莞等经济发达城市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诚信的协作关系,实行订单式培养,连续多年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近年来,随着国家电源基地项目——锡盟至山东济南、锡盟至江苏泰州两条特高压输电工程配套工程陆续投产,学院为电源基地相关企业输送了大量机电、能源、化工、草原生态保护、信息技术、财经等专业的高技能技术型人才。

十三、2024年招生的专业:

临床医学、蒙医学、护理、护理(老年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畜牧兽医、食品质量与安全、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园林技术、动物营养与饲料、播音与主持(蒙古语标准音)、音乐教育(舞蹈、声乐、器乐)、音乐表演(马头琴演奏)、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体育教育(足球、中小学教师、搏击)、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运动训练(马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现代通信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49个专业(含方向)。

十四、学费4500—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宿舍分配视专业所在系校情况而定。

十五、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专业录取原则

1.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 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省、自治区)考生,执行对应省份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政策性加分:原则上认可各省(省、自治区)教委(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办法。

4.蒙医学、播音与主持(蒙古语标准音)两个专业只录取具有蒙古语基础的考生。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6.“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及专业测试,不合格考生转入其他专业就读,无基础考生慎报。面试、体检及专业测试标准见学院通用航空系网站通知。

7.平行分录取规则

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按各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六、通用航空系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报名、培训、考试等费用自理。

十七、体检标准: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报考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体检,学院只录取体检合格的考生。对于体检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考生,一经查实,学院有权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已入学的考生,不予注册学籍,并做出责令退学处理。

十八、奖助措施:学院为鼓励品学兼优及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行奖励助学制度,并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绝不因家庭贫困而使考生辍学。

学院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明安图街11号

邮 编:026000

联系电话: 0479—8269414、8263433

学院网址:www.xlglvc.edu.cn

学院招生网址:39.105.78.223

咨询机构: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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