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生
周春生先生,1966年5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博士,普林斯顿大学经济金融学博士,教授。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兼审核委员会委员。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获委任为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担任光华天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创证券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碧海舟腐蚀防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信新际期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担任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联拓国际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出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及规划委员会委员、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经济师(负责分析、控制及管理财务风险)、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助理教授、香港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于一九八八年七月获得北京大学应用数学硕士学位,其后于一九九五年六月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并于二零零四年一月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颁发国家杰出青年研究学者基金以嘉许其对金融投资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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