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汾阳市统计局
汾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汾政发〔2020〕6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0764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6212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8565人,减少了2.06%,年平均增长率-0.21%。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42063户,集体户4598户,家庭户人口为381830人,集体户人口为2581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6人少0.5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5922人,占50.51%;女性人口为201725人,占49.4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91相比减少了1.83。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74666人,占18.32%;15-59岁人口为259932人,占63.7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3049人,占17.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1848人,占12.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18.77%减少了0.4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69.68%减少了5.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11.55%增加了6.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7.76%增加了4.9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67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28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244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87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945人增加为131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65人增加为118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9058人减少为4475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114人减少为2180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14年增加至9.92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8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211人,文盲率[7]由1.71%减少为0.95%,减少了0.76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7473人,占50.90%(2020年我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9.13%[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0174人,占49.1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8251人,乡村人口减少66816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15.05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市各乡(镇、街道)人口分布如下: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 |
全市 | 407647 | 100.00 |
文峰街道 | 71393 | 17.51 |
太和桥街道 | 62919 | 15.43 |
贾家庄镇 | 20458 | 5.02 |
杏花村镇 | 30001 | 7.36 |
冀村镇 | 29553 | 7.25 |
肖家庄镇 | 23888 | 5.86 |
演武镇 | 19634 | 4.82 |
三泉镇 | 22083 | 5.42 |
石庄镇 | 4505 | 1.11 |
杨家庄镇 | 6876 | 1.69 |
峪道河镇 | 15618 | 3.83 |
西河乡 | 50393 | 12.36 |
阳城乡 | 33761 | 8.28 |
栗家庄乡 | 16565 | 4.06 |
八、流动人口[10]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为121448人。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入人口为114538人,省外流入人口为6910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均未作调整。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78703人,16-59岁人口为255895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此数据为市公安局提供。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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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统计局汾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汾政发〔2020〕6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0764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6212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8565人,减少了2.06%,年平均增长率-0.21%。 | RAG-ES | 2024-09-11 |
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142063户,集体户4598户,家庭户人口为381830人,集体户人口为2581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6人少0.57人。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5922人,占50.51%;女性人口为201725人,占49.4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91相比减少了1.83。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74666人,占18.32%;15-59岁人口为259932人,占63.7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3049人,占17.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1848人,占12.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18.77%减少了0.4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69.68%减少了5.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11.55%增加了6.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7.76%增加了4.96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67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28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244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87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945人增加为131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65人增加为118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9058人减少为4475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114人减少为2180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14年增加至9.92年。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8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211人,文盲率[7]由1.71%减少为0.95%,减少了0.76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