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洛南县统计局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65736人。2020年末,公安户籍人口[3]为454444人,151346户。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1613人相比,减少75877 人,减少17.18 %,年平均减少率为1.87 %。(注:外出务工人员在居住地统计)
三、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29496户,集体户3630 户,家庭户人口为345041 人,集体户人口为20695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6 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的3.54人减少0.8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公安户籍人口,是2020年未户口登记地在洛南县的人口,数据来源于县公安人口统计年报。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全县人口分布情况
洛南县统计局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2]的地区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16个镇办中,常住人口超过4万人的镇(办)有2个,在2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镇(办)有5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镇(办)有7个,少于1万人的镇(办)有 2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洛南县统计局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5504人,占50.72 %;女性人口为180232人,占49.28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97下降为102.93。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6个镇办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3 以下的镇办有8 个,在103 至 105之间(含103,不含105)的镇办有 4个,在105 至 109之间(含105,不含109)的镇办有 2个,在109及以上的镇办有2 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洛南县统计局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2]为73207人,占20.02%;15-59岁人口为219882人,占60.12%;60岁及以上人口为72647人,占19.8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338人,占13.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5.7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4.1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8.43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64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6个镇办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镇(办)有4个,在58%-60%之间的镇(办)有 7个,在58%以下的镇(办)有5个。
14个镇(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全县平均水平,其中,5个镇(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0-15岁人口为76395人,16-59岁人口为216694人。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洛南县统计局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52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9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190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9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959人增加为698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502人下降为1009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530人下降为4153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373人增加为30066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6年提高至8.85年。
16个镇办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以上的镇办有2个,在8年至9年之间的镇办有10个,在8年以下的镇办有4个。
三、文盲人口[3]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27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3792人,文盲率[4]由5.22%下降为3.17%,降低了2.0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人口是指15周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
4、文盲率是指文盲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洛南县统计局
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6415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48.2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9321人,占常住人口51.7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4214人,乡村人口减少14009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2.8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3]为46669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156人,省内流入人口为4451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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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县常住人口情况洛南县统计局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5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365736人。2020年末,公安户籍人口[3]为454444人,151346户。二、人口增长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1613人相比,减少75877 人,减少17.18 %,年平均减少率为1.87 %。(注:外出务工人员在居住地统计)三、户别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29496户,集体户3630 户,家庭户人口为345041 人,集体户人口为20695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6 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的3.54人减少0.88人。 | RAG-ES | 2024-09-11 |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全县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公安户籍人口,是2020年未户口登记地在洛南县的人口,数据来源于县公安人口统计年报。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全县人口分布情况洛南县统计局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5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2]的地区分布情况公布如下:16个镇办中,常住人口超过4万人的镇(办)有2个,在2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镇(办)有5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镇(办)有7个,少于1万人的镇(办)有 2个。 | RAG-ES | 2024-09-11 |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洛南县统计局洛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5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5504人,占50.72 %;女性人口为180232人,占49.28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97下降为102.93。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