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24-12-31 12:29

12月31日,常山北明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年11月13日,公司与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签订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金合同,约定支付9,246.30万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此情况。公司被责令改正,时任董事长秘勇、董事会秘书李鹏韬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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