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永宁县统计局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21618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260人相比,增加103358人,增长47.36%,年平均增长率为3.95%。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16910户,集体户5155户,家庭户人口为301927人,集体户人口为1969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9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7592人,占73.8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4026人,占26.13%,其中回族人口为79774人,占24.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9901人,增长41.6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457人,增长66.16%,其中回族人口增加30123人,增长60.6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全县常住人口包括9个乡镇场、街道的常住人口。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永宁县统计局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乡镇人口
分9个乡镇场、街道[3]看,团结西路街道人口为69008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21.46%;杨和镇人口为30750人,占9.56%;李俊镇人口为17400,占5.41%;望远镇人口为118671人,占36.89%;望洪镇人口为15907人,占4.95%;闽宁镇人口为47526人,占14.78%;胜利乡人口为13550人,占4.21%;黄羊滩农场人口为2903人,占0.90%;玉泉营农场人口为5903人,占1.84%。
二、乡镇人口变化
9个乡镇场、街道,人口比重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团结西路街道、望远镇、闽宁镇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上升6.22、17.64、3.47个百分点,杨和镇、李俊镇、望洪镇、胜利乡、黄羊滩农场、玉泉营农场分别下降6.31、7.29、9.23、3.10、0.93、0.47个百分点。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乡镇场、街道中,人口增加的乡镇场、街道依次为:团结西路街道、望远镇、闽宁镇、玉泉营农场,分别增加35742人、76649人、22830人、87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9个乡镇场、街道包括:李俊镇、望洪镇、杨和镇、望远镇、闽宁镇、胜利乡、团结西路街道、黄羊滩农场、玉泉营农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永宁县统计局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64901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156717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性别比107.55相比,下降2.33个百分点。
二、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9个乡镇场、街道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3[3]以下的乡镇场、街道有2个,在103至107之间的乡镇场、街道有4个,在107以上的乡镇场、街道有3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包括9个乡镇场、街道的常住人口。
[3](103-107)是国际公认的人口性别比正常水平。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永宁县县统计局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63728人,占19.81%;15-59岁人口为215461人,占66.99%;60岁及以上人口为42429人,占13.1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242人,占9.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6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3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5个百分点。
二、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9个乡镇场、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乡镇场、街道有4个,在60%-65%之间的乡镇场、街道有4个,在60%以下的乡镇场、街道有1个。
7个乡镇场、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以上。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县常住人口包括9个乡镇场、街道的常住人口。
[3]0-15岁人口为67133人,16-59岁人口为212056人。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永宁县统计局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07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34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51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420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2409人增至4107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3166人增至为3734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90979人增至为1151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62357人增至为84209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7年提高至9.32年。
9个乡镇场、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32年以上的乡镇场、街道有3个。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41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80人,文盲率[4]由6.09%下降为3.86%,下降2.2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县常住人口包括9个乡镇场、街道的常住人口。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9个乡镇场、街道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永宁县统计局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9个乡镇场、街道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7698人,占64.5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3920人,占35.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1108人,乡村人口减少27750人。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82045人,流动人口为182045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47722人,区内流动人口为13432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34136人,流动人口增加13413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包括9个乡镇场、街道的常住人口。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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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县人口情况永宁县统计局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9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321618人。二、人口增长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260人相比,增加103358人,增长47.36%,年平均增长率为3.95%。图1-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 RAG-ES | 2024-10-23 |
三、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116910户,集体户5155户,家庭户人口为301927人,集体户人口为1969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9人。四、民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7592人,占73.8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4026人,占26.13%,其中回族人口为79774人,占24.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9901人,增长41.6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457人,增长66.16%,其中回族人口增加30123人,增长60.67%。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全县常住人口包括9个乡镇场、街道的常住人口。 | RAG-ES | 2024-10-23 |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永宁县统计局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9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乡镇人口分9个乡镇场、街道[3]看,团结西路街道人口为69008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21.46%;杨和镇人口为30750人,占9.56%;李俊镇人口为17400,占5.41%;望远镇人口为118671人,占36.89%;望洪镇人口为15907人,占4.95%;闽宁镇人口为47526人,占14.78%;胜利乡人口为13550人,占4.21%;黄羊滩农场人口为2903人,占0.90%;玉泉营农场人口为5903人,占1.84%。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