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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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1 00:00
那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那曲市统计局
那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 9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普查办业务指导下,通过全市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为50483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2381人相比,增加42457人,增长9.18%,年平均增长率为0.88%。
二、家庭户人口
那曲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130023户,家庭户人口为48611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1人减少 0.87人。
三、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56495人,占50.81%;女性人口为248343人,占49.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01下降为103.28。
四、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2537人,占34.18%;15-59岁人口为298754人,占59.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3547人,占6.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657人,占4.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3.4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3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1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485903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242人,汉族人口为1569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38474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272人,汉族人口增加2711人。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3579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5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1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435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027人上升为708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426人上升为326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7308人上升为1092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734人下降为 26614人。
七、城乡人口
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6030人,占22.9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88808人,占77.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40746人,乡村人口增加171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7个百分点。
八、地区人口
常住人口数504838人,各县(区)分布如下:色尼区104490人,嘉黎县38797人,比如县72618人,聂荣县35163人,安多县39683人,申扎县21768人,索县52923人,班嘎县39309人,巴青县56200人,尼玛县33006人,双湖县10881人。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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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那曲市统计局那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 9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普查办业务指导下,通过全市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为50483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2381人相比,增加42457人,增长9.18%,年平均增长率为0.88%。二、家庭户人口那曲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130023户,家庭户人口为48611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1人减少 0.87人。 | RAG-ES | 2024-09-11 |
三、性别构成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56495人,占50.81%;女性人口为248343人,占49.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01下降为103.28。四、年龄构成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2537人,占34.18%;15-59岁人口为298754人,占59.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3547人,占6.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657人,占4.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3.4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3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11个百分点。五、民族构成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485903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242人,汉族人口为1569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38474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272人,汉族人口增加2711人。 | RAG-ES | 2024-09-11 |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3579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5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1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435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027人上升为708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426人上升为326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7308人上升为1092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734人下降为 26614人。七、城乡人口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6030人,占22.9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88808人,占77.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40746人,乡村人口增加171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7个百分点。八、地区人口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