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以及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3]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35403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8990人相比,增加25045人,增长7.61%,年平均增长率为0.74%。

二、家庭户[4]人口

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118813户,家庭户人口为32051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人少0.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2938人,占51.67%;女性人口为171097人,占48.3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18上升为106.92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8060人,占19.22%;15-59岁人口为245617人,占69.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0358人,占11.40%;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579人,占7.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8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8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318250 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928人,汉族人口为318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9842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739人,汉族人口增加13464人。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576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90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49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886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397人上升为1292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117人上升为73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4843人上升为156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7070人下降为33574人。

七、城乡[5]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3048人,占31.9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0987人,占68.0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1091人,乡村人口减少1604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06个百分点。

八、地区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乃东区81608人,扎囊县36656人,贡嘎县53701人,桑日县18041人,琼结县15199人,曲松县12962人,措美县12132人,洛扎县19865人,加查县23534人,隆子县33570人,错那县13932人,浪卡子县32835人。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4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以及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3]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35403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8990人相比,增加25045人,增长7.61%,年平均增长率为0.74%。二、家庭户[4]人口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118813户,家庭户人口为32051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人少0.9人。RAG-ES2024-09-11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2938人,占51.67%;女性人口为171097人,占48.3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18上升为106.92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8060人,占19.22%;15-59岁人口为245617人,占69.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0358人,占11.40%;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579人,占7.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8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8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8个百分点。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318250 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928人,汉族人口为318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9842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739人,汉族人口增加13464人。RAG-ES2024-09-11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576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90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49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886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397人上升为1292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117人上升为73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4843人上升为156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7070人下降为33574人。七、城乡[5]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3048人,占31.9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0987人,占68.0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1091人,乡村人口减少1604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06个百分点。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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