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璜镇
地名由来:以镇政府驻地省璜村命名。历史上该村称桥头,也称下省汾,解放后,人民公社化时期,上省汾、下省汾、璜、前峰等4个核算合并为一个大队,在大村中各取一字,故名“省璜”。
2022年12月,省璜镇被命名为2022年福建省森林城镇。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省璜镇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闽清县辖乡。1958年成立省璜公社,1959年并入塔庄公社,公社名称几经反复,1984年改省璜乡。位于县境最南端,距县城44公里。面积116.7平方公里,人口1.9万。辖省璜、下坂、山边、建功、和平、上云、王洋、官洋、太原、炉前、横溪、谷洋、谷口、佳垄、凤池、前峰、玉水、岭里、三新、塘下、良寨、际峰、柴岭、省璜、洋里、璜兰26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竹编、水电、瓷器、建筑等业。农业主产水稻、水果,盛产竹木。境内有始建于宋代重建于清的八都合龙桥,为县文物保护单位。
闽清合龙桥
闽清合龙桥位于闽清县省璜镇璜兰村,年代为清。简介: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重建,几经重修。东西走向,双孔木拱廊桥,桥身长39.7米,宽4.50米。两孔跨度有别,东跨为三、四节苗组合,西跨为
历史沿革:
该乡宋代属永宁乡盖平里,元代分都时,划为八、九、十等3个都,明代八、九都合奉政乡为一个统啚,十都合寿宁(即永宁)乡为一个统啚,清代省汾等18个村属旌良乡,公厝等10个村属淳化乡,民国初期,属第三区第四团,1936年属第二区署,1940年设立合龙乡。
解放后,1950年属第四区,设胜利、玉岭、谷口、周洋等4个乡,1952年属六区,设省璜、下垅、岭寨、谷口、周洋等5个乡,1952年8月,谷口、周洋划属第四区,1955年省璜、岭寨、下垅划属坂东区,谷口、周洋属池园区,1956-1957年下垅、谷口两乡撤销,1958年合并设省璜1个大乡,当年9月成立省璜人民公社,1959年合并为塔庄人民公社,1961年复设省璜公社,1964年又并入塔庄公社,1977年再次设立省璜人民公社,1984年选举建乡时,建立省璜乡。
2000年12月设立省璜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