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树
刘兴树,男,1962年11月出生,湖南省常德市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1至1985在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本科毕业留校任法学助教;1990至1991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攻读研究生课程结业;2000至2001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中心作高级访问学者;2005至2007在悉尼科技大学攻读博士课程并取得博士学位。自1985年开始一直担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商法、经济法学教学工作,以证券法、公司法、破产法的研究和实务操作为专业。担任湖南省经济法学会、社会法学会副会长。公开发表研究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作5部。从2005年起至2014年止,担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主管全校法务工作。从1994年开始担任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先后担任湖南省建设厅、长沙市长房集团、长沙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2014年7月起任郴电国际独立董事。 此简介更新于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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