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潮州市统计局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2568387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6984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01457人,下降3.80%。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717700户,集体户25474户,家庭户人口为2456138人,集体户人口为11224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2人减少0.70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4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潮州市统计局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4个县(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4个县(区)中,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区)有1个,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2个,少于50万人的县(区)有1个。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4个县(区)中,枫溪区增加12297人;其他3个县(区)人口减少,分别是:湘桥区减少15692人,潮安区减少33530人,饶平县减少64532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4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使口径可比,湘桥区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包含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潮安区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不包含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潮州市统计局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4个县(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305930人,占50.85%;女性人口为1262457人,占49.1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11上升为103.44。
图3-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各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4个县(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上的县(区)有3个,在95-100之间的县(区)有1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4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潮州市统计局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4个县(区)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495815人,占19.30%;15-59岁人口为1580261人,占61.53%;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2311人,占19.1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0793人,占13.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0.9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8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80个百分点。
二、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4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县(区)有3个,在60%以下的县(区)有1个。
4个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个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4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522731人,16-59岁人口为1553345人。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潮州市统计局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4个县(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696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704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0165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656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03人上升为766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859人上升为1468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988人下降为3510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08人下降为30625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61年提高至8.99年。
4个县(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县(区)有1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县(区)有1个,在9年以下的县(区)有2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5751人,文盲率[6]为3.3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4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平均受教育年限中,湘桥区2010年六普数据不包含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
[5]平均受教育年限中,潮安区2010年六普数据包含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枫溪区。
[6]文盲率是指市内4个县(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潮州市统计局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48643人,占64.1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19744人,占35.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26684人,乡村人口减少7477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4个百分点。
图6-1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比重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452923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91340人,流动人口为261583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7514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6442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4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
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潮州市统计局潮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 RAG-ES | 2024-09-10 |
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4]为2568387人。二、人口增长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6984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01457人,下降3.80%。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 RAG-ES | 2024-09-10 |
三、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5]717700户,集体户25474户,家庭户人口为2456138人,集体户人口为11224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2人减少0.70人。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