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镇
地名由来:因驻地虎林市而得名。“七虎林”系满语“稀忽林”之转音,为“沙鸥”之意。
2014年7月,虎林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虎林镇位于虎林市中南部,全镇行政区划面积96平方公里,周边分别与东风镇、庆丰农场、856农场、宝东镇、新乐乡接壤,耕地面积7.9万亩,共辖11个行政村,23个自然屯,五个社区居委会,25个居民小组,农村人口1.3万人,城镇人口6.4万人,辖区居民有汉、朝、满、僮、蒙、苗、回等七个民族,其中以汉族居多,约占97%。虎林镇是虎林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集全市政治(决策、领导全市各业的首脑机关),经济(工、商、财、贸),交通(铁路、公路、邮政、通讯枢纽),文化(文、教、体育、卫生)于虎林镇内;聚农、林、牧、副、渔于虎林镇近郊。
虎林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32度56分—133度08分,北纬45度43分—45度45分,北高南低,穆棱河横贯东西,北有石青山主峰,辖区内南北长18.25公里,东西宽12公里。1999年5月,原义和乡西岗村、安乐村、镇兴村、耕农村划归虎林镇政府管辖。2001年4月,虎林市义和乡人民政府与虎林镇合并,虎林镇由原来的4个行政村增加到14个行政村,分别为同和村、于林村、东源村、西岗村、耕农村、安乐村、镇兴村、东升村、桦树村、桦南村、义和村、松林村、同南村、前哨村。2002年3月,松林村、同南村和前哨村与同和村合并,虎林镇由原来的14个行政村变为11个行政村。虎林镇现辖11个行政村,分别为同和村、于林村、东源村、西岗村、耕农村、安乐村、镇兴村、东升村、桦树村、桦南村、义和村。2003年6月,虎林镇撤销四个街道办事处曙光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革街道办事处、东方红街道办事处,新成立了五个社区居委会曙光社区、中心社区、铁南社区、西苑社区、城东社区,25个居民小组。
历史沿革:
原名东街基,又称“黑嘴子”。
中华民国时期,隶属虎林县第四区,为区公所驻地,后改名安乐镇。
1938年7月,伪虎林县公署由虎头移驻安乐镇,遂更名为“虎林”。
1939年8月,设虎林街。
1945年,设置虎林区,1949年改为第一区。
1955年改为虎林镇。
1958年9月,与义和乡合并成立虎林镇人民公社。
同年11月,与虎林农场合并,1962年2月场社分开。
1964年8月,将镇郊义和、西岗等5个生产大队划出,成立义和公社。
1980年恢复虎林镇名称。
2001年2月,义和乡并入虎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