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蒋丽华、李晋明
副组长:刘克琦、周争道、徐振国
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方法、审核、考核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5日-3月11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jy.jxyxgz.cn/)单招报名入口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且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我校现场确认并签订《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18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 3月16日12时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15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于3月16日14时后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和综合技能测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7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8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综合素质(300分,其中政治80分、解剖100分、生理100分、英语20分),合计总分500分。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根据报考我校单独招生人数和考试成绩决定实际录取人数。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当年江西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二)录取步骤。
1.3月23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23日起,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5天。
3.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
4.3月28日前,将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4月4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陆续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符合《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3、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六、监督管理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招生专业、对象、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考生类别 |
学制 |
收费标准 |
招生人数 |
临床医学 |
普通高考(文、理)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100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颁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证 |
普通高考理科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40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颁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证 |
普通高考(文、理)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40 |
临床医学(医学美容)颁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证 |
普通高考(文、理) |
三年 |
5000元/学年 |
20 |
康复治疗技术 |
普通高考(文、理) |
三年 |
3915元/学年 |
20 |
护理 |
普通高考(文、理) |
三年 |
3915元/学年 |
80 |
助产 |
普通高考(文、理) |
三年 |
3915元/学年 |
70 |
药学 |
普通高考(文、理) |
三年 |
3915元/学年 |
40 |
医学检验技术 |
普通高考理科 |
三年 |
3915元/学年 |
20 |
医学影像技术 |
普通高考理科 |
三年 |
3915元/学年 |
20 |
放射治疗技术 |
普通高考理科 |
三年 |
3915元/学年 |
20 |
医学美容技术 |
普通高考(文、理) |
三年 |
3915元/学年 |
20 |
药品生产技术 |
普通高考(文、理) |
三年 |
3915元/学年 |
10 |
合计 |
500 |
八、本方案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