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宁市邕宁区统计局 南宁市邕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城区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经全城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邕宁区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邕宁区常住人口[3]为33228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972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2559人,增长27.94%,年平均增长率为2.49%。
全城区5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表1 各乡镇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4] |
|
2020年 |
2010年 |
||
邕宁区 |
332280 |
100 |
100 |
蒲庙镇 |
199870 |
60.15 |
45.97 |
那楼镇 |
57050 |
17.17 |
23.67 |
新江镇 |
22328 |
6.72 |
8.40 |
百济镇 |
30995 |
9.33 |
13.45 |
中和镇 |
22037 |
6.63 |
8.51 |
二、户别人口
全城区共有家庭户[5]108765户,集体户6550户,家庭户人口为300072人,集体户人口为3220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0人减少0.44人。
三、民族人口
全城区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8040人,占17.4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74240人,占82.53%,其中壮族人口为269896人,占81.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42326人,增长269.3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0233人,增长12.39%,其中壮族人口增加26817人,增长11.03%。
四、性别构成
邕宁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5251人,占52.74%;女性人口为157029人,占47.2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43相比上升1.17。
五、年龄构成
邕宁区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72743人,占21.89%;15-59岁人口为209553人,占63.07%;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984人,占15.0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022人,占11.1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6个百分点,60岁0上升1.3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2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邕宁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04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9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50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40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293人上升为1235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595人上升为1352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442人下降为3837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509人下降为24798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城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66年提高至9.86年。
八、文盲人口
全城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8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2431人,文盲率[8]由1.31%上升至1.76%。
邕宁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84222人,占55.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8058人,占44.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2197人,乡村人口减少3963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7.7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城区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77215人,16-59岁人口为205081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2021年6月24日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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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统计局 南宁市邕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城区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经全城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邕宁区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邕宁区常住人口[3]为33228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972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2559人,增长27.94%,年平均增长率为2.49%。全城区5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 RAG-ES | 2024-09-11 |
表1 各乡镇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邕宁区 332280 100 100 蒲庙镇 199870 60.15 45.97 那楼镇 57050 17.17 23.67 新江镇 22328 6.72 8.40 百济镇 30995 9.33 13.45 中和镇 22037 6.63 8.51 | RAG-ES | 2024-09-11 |
二、户别人口全城区共有家庭户[5]108765户,集体户6550户,家庭户人口为300072人,集体户人口为3220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0人减少0.44人。三、民族人口全城区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8040人,占17.4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74240人,占82.53%,其中壮族人口为269896人,占81.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42326人,增长269.3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0233人,增长12.39%,其中壮族人口增加26817人,增长11.03%。四、性别构成邕宁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5251人,占52.74%;女性人口为157029人,占47.2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43相比上升1.17。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