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招生委员会《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做好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校址在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58号(市内文教区)。
第三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机 构
第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2013年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计划及批次
第七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院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年共招收1940名学生,均为非师范本科专业。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各专业招生批次如下:在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所有专业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 取
第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情况而定。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五、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方法按教育部及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学校对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分。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八、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英语专业达到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达到80分;其他专业适当放宽要求。在实际录取中,学院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九、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及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
第九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收费及奖学金政策
第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3级新生学费标准: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本科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标准执行。目前省核定我院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9000元,体育类专业17000元,其它各专业按照办学成本收费16000元-21000元不等(具体见附表)。学生收费按专业基本注册学费和选课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
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公寓采取后勤社会化管理,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5人间每生每年1050元。
第十三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建立和完善奖学金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政策。
第六章 咨 询
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学工部从5月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1128(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hutc.zj.cn招生网可查询有关招生及专业信息;
E-mail:zsb@hutc.zj.cn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学院招生网及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2013年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各专业拟收费明细
附表: 2013年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各专业拟收费明细
院系 |
专 业 |
拟收费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9000 |
市场营销 |
16000 |
|
物流管理 |
16000 |
|
电子商务 |
16000 |
|
社会发展学院 |
历史学 |
16000 |
行政管理 |
16000 |
|
教师教育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16000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 |
17000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1600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16000 |
日语 |
16000 |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19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19000 |
|
音乐学 |
19000 |
|
理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16000 |
信息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及技术 |
16000 |
电子信息工程 |
1600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9000 |
|
机械电子工程 |
19000 |
|
生命与科学学院 |
生物技术 |
16000 |
材料化学 |
16000 |
|
制药工程 |
19000 |
|
医学院 |
护理学 |
21000 |